三年前我去南澳岛办事,骑了一个共享电动,然后发现没有停回停车点会一直扣费…

【本文来自《被异地发函,晋江文学城暗示浙江省消保委有“远洋捕捞”之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说一个本人亲身经历的魔幻事:三年前我去南澳岛办事,骑了一个共享电动,骑了三公里多,发现停车点只有我出发的那一个点,没有停回停车点会一直扣费(15分钟5块钱),扣满3个小时后另扣50块。于是我打电话申诉,发现广东没有权限管理,西安又以没法到达现场为由拒绝受理,我被扣了110块不了了之。

跟这篇新闻对应得很好,受害者所在的当地没有执法权,注册地又因为成本原因无法现场考证,那么大企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了--碰上想做事的当地机构,直接扣上“远洋捕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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