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zo不是daozao 探店达人将新店说成十年老店消费者遭误导
信网12月12日讯 近日,市民曾先生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在青岛市市南区dozo料理艺站(湛山寺店)的一次不愉快用餐经历,引发了网友关注。先是“免预约”的自助餐临时被告知要提前三天预约,原因是后厨要备菜;后有这家新开的餐厅被疑是“山寨店”,另外一家真正经营了十多年、名称相近的餐厅还线上“打假”,指出有部分探店博主“移花接木”,成为误导消费者的推手。
“无需预约”变卦 消费者吃自助受阻
前段时间,dozo料理艺站(湛山寺店)频繁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上,曾先生发现,自己关注的多个美食探店博主都在推广这家店的团购。不过,即便是有团购优惠,403元一位的自助价格也不算低。“我这个人就是爱吃,这家店有三文鱼、甜虾多种刺身,食材新鲜的话,价格贵一点也正常。”虽然团购链接里明确写着“免预约,随时可退”,但曾先生还是提前打了店里的电话,“工作人员也跟我说直接来就行,不用预约。”
可等曾先生到了店里,打开团购券销核的时候,餐厅负责人却说想吃自助餐需要提前三天预约,原因是后厨需要时间备菜。“负责人说点套餐可以直接下单,但如果我一定要吃自助,就让我把想吃的东西列出来,让后厨看看有多少食材。”等了十多分钟,除了三文鱼能满足畅吃,其他曾先生想吃的高档刺身一样都没有,“花400多块钱只吃顿三文鱼,不太值,我就准备走了。离开之前,我想拍点店里的照片,结果人家也不让,还一个劲儿问我想要干什么。”
店内备菜环境。(来源:受访者)注册一年多的新店却打着开了十多年的招牌 消费者直言被误导
在探店博主的推广视频里,这家店被这样介绍:“在青岛开了十多年的daozao新开了料理艺站……”但这家店的营业执照却是在2023年7月注册的,注册名称为市南区岛早料理馆,是一家经营多国籍料理的餐厅。
“我以前去过daozao的奥帆店,无论是品质还是服务都比湛山店好一大截,这确定是一家吗?”曾先生的疑问并非个例,因为在短视频平台上,还有不少消费者给这家店打出了中差评。除了停车难、预约乱、店难找、服务差之外,还有关于店内上菜慢、餐具发霉、卫生情况不佳、蝇虫多、餐品与展示图严重不符等问题都被消费者指了出来。截至12月10日,该店在某短视频平台共有用户评价826条,其中中差评268条,占比为32%,也就是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消费者对该店的综合情况给出了中差评。
有消费者提到,该店的整体水平与他们熟悉的开了十几年的“daozao”相差甚远,怀疑两家店之间并无联系,但个别美食达人在宣传中屡屡提到“在青岛开了十几年的daozao又在湛山寺开新店了”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误导。
探店达人将dozo写成daozao。(来源:受访者)商家不能乱宣传 探店达人若是“瞎介绍”也要担责任
为落实上述情况,信网联系了dozo料理艺站(湛山寺店),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入职不久,不清楚与daozao料理美术馆(奥帆店)有没有关联,但两个店在读音上的确十分相近。随后,信网也咨询了daozao料理美术馆(奥帆店),“我在这家餐厅工作9年了,可以确定两家店均为独立经营,除了部分菜品相近外,不存在任何的关联。”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
而在几乎所有相关美食达人的视频下方,名为“daozao料理美术馆”的企业账号都向发布者留言评论了:“我们与dozo料理艺站不是一家店,目前已经起诉立案。”据信网调查了解,该账号的持有单位为潍坊稻早餐饮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经落实,青岛湛山寺的dozo料理艺站不是我公司旗下的门店,关于这其中可能涉嫌到的山寨、侵权等问题,我们已经起诉立案。此前在山东其他城市也发生过类似的侵权案例,目前已经出现过部分消费者在该店用餐后,@我公司企业账号并给出负面评价、质疑我店品控下降的情况,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下单商品时,能够对这一问题加以辨别。还有一些视频博主,为了赚取平台佣金,盗用我们店的菜品图片制作dozo料理艺站广告视频,我希望他们能做到真实测评,尽早将这些移花接木的视频下架。”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指出,“即使美食达人们事先不知道‘dozo料理艺站’并非潍坊稻早餐饮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但其未能提供真实的餐饮体验评测,而是采用他人的产品和服务来进行展示,这可能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做出消费决策,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美食博主在使用他人照片或信息作为自己作品的内容时,应当核实所使用的素材是否属于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存在版权或其他权利限制,未经落实就发布视频获得流量和收益的行为,已经构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内容的行为。如果这些账号持有者在收取了dozo料理艺站一方拍摄佣金的情况下,依然使用这种混淆试听的宣传方法,还有可能面临参与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团购券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使用规则和说明,对于关键信息如预约要求、使用期限、适用范围等要进行截图留存,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团购券上标明“无需预约”,却在消费者到店后提出额外的预约要求,这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团购券的约定提供服务,或者要求退款赔偿。(谷正原 徐基峰)
店内呈装生食刺身的容器明显发霉。(来源:受访者)消费者指出dozo料理驿站店内餐品实物与图片宣传差距大。(来源:受访者)daozao料理美术馆企业账号留言提醒消费者。(来源: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