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调解是公检法执法司法成本高的,一刀切按章办事在公检法层面是最节省成本的
【本文来自《左玮:“我非常反对‘和稀泥’,我们公检法的调解工作不应被一杆子打死”》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不管是家事纠纷还是普通民事纠纷,其实调解反而是公检法执法司法成本高的,一刀切按章办事在公检法层面反而是最节省成本的。
2022年4月接触一个案子,知道来龙去脉后,我很心酸:我们局外人可能看到一个新闻或者警情通报后,只了解一个侧面,但冰山下的部分确实让基层左右为难。
那个案子是这样的,小区停车充电位,傍晚有个业主报警电瓶车被偷了。辖区警察很快通过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后来找到了这个小偷的出租屋,进去抓捕时却都掉眼泪了。那个小偷本身是个事实孤儿,家里还有一个几个月的婴儿。
后来才捋清楚,他前女友忽然回来找他,说生了个孩子丢给他后就消失了,他只能一个人照顾这个孩子。那个小伙子白天打零工,晚上照顾婴儿,那天正好是做了一天工从失主小区出来,体力不支加上精神恍惚,自述“看到路边的电瓶车就鬼使神差的骑回家了”。骑回家了又特别后悔害怕,据办案的警察同志说,车子放在那里几天没敢动,嫌疑人的精神压力和状态也特别差。
检查他的账户,微信里只有几百元了还要留着给孩子买奶粉的…
警察把他抓回回去后取保候审,把车子还给失主了也在尽量调解,希望得到失主的谅解,派出所警察们还众筹了上千元给婴儿买用品,又联系了社区妇联啥的安置婴儿。
我当然对偷盗行为和小偷嗤之以鼻,但是听到办案警察聊到这个事情时,确实是五味杂陈,一刀切把这个本身也是事实孤儿的嫌疑人抓去监狱是最轻松的…但婴儿怎么办?后续何其艰难啊。
后来,我越走近此类案件,越分裂纠结:一方面我很讨厌“谁弱谁有理”的操作,另一方面我觉得似乎这样才更可能维护到最底层的利益和较高效率维持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