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俗与自由,侧重哪一边?

前国家体操队队员吴柳芳突然成了舆论焦点。事情演变到今天,似乎出现了反转,更多人站在吴柳芳一边,主张尊重吴柳芳个人的选择自由。

吴柳芳做为前国家体操队队员,她该不该跑到网络平台上跳舞赚流量、她跳得好还是不好、露的多还是少、擦边还是不擦边、是不是有失体面或丢了什么组织的脸,每个人好恶不同,观点不一,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甚至反感,这其实都是正常的。

个人感觉,这个事情最后引发反弹,那么多人支持吴柳芳,恐怕主要是因为,太多的人已经受够了别人动不动就替自己“做主”、受够了别人动不动替自己选择,受够了由别人来决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大家长主义”。这是关键。

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社会上竟涌出了越来越多习惯高举道德大旗按自己好恶约束要求别人喜欢指导别人该如何生活的各形各色大大小小的“家长”,个人自由空间被严重挤压,让人有点受不了,年轻人更不习惯。道德,不是应该首先约束自己吗?

新时代了,尊重个人的自由、尊重个人的选择,别动不动替别人“做主〞,别动不动要求别人按自己的模式生活,这应该成为人的基本行为规范、社会基本的道德准则。人家跳舞,你喜欢就多看几眼,不喜欢就别看呗。只要不违法,人家爹妈都没说啥,你凭啥管人家?

我这个人平时最关心中国的发展,总希望中国发展更快一些、活力更足一些、创新更多一些,三句话离不开这个题目。我一直觉得,既然要建设创新型社会,既然我们要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既然要激发社会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那么社会氛围就不能搞得太保守。吴柳芳风波看似与科技创新八杆子打不着,但我觉得万物其实都是相关的,社会氛围太保守太压抑,清规戒律太多,喜欢干涉指导别人生活的“家长”太多,搞得人们在做事前总要先想清楚大家会怎么看领导会怎么想以及如何不惹麻烦,察言观色战战兢兢循规蹈矩,这社会不会有啥活力,更不可能有什么活跃的科技创新。要激发社会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形成尊重个人自由的氛围,在合法的前提下,要尊重个人空间和个人选择,容忍别人特立独行怪诞荒唐、容忍别人与自己与大众不一样。

正常的社会需要公序良俗,但不能搞过头,搞成泛道德主义到处拿着道德大棒打人。社会应当在崇尚良好风尚与尊重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动态平衡。个人认为,在目前清规戒律太多、个人自由和私人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的环境下,在良俗和自由之间,需要适当向后者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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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听说近两天有不少人跑到管晨辰社交帐号下去骂人家,真是太闲了,我很反对这样做。管晨辰为中国体操事业做出过贡献,是个好姑娘,年龄也很小。她是出于对中国体操队的爱护,讲了自己的看法,是出于好心。我们应当批评的是那种不尊重个人自由和选择的社会现象,这是社会问题,对事不对人。不应该去攻击管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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