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时中央苏区公开表示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禁止买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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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时中央苏区公开表示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禁止买卖婚姻。
这一举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中的重要内容,该条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的民主进步的婚姻法规。《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男女结婚须同到乡苏维埃或‘市区’苏维埃举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
毛泽东同志对这一婚姻制度的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称赞这种民主婚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之一,因为它打碎了数千年来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这一改革不仅推动了社会风气的改善,也促进了妇女的解放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选摘自—《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