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支持媒体,但我同样反对于东来的言论

不少人觉得胖东来是一个好榜样,所以它做的一切事情都该支持。这不是以前高大上这种人物塑造手法么。

我觉得非常可笑。怎么能这样非黑即白地进行判断?辩证唯物主义估计这些人要么不知道,要么知道了也不想照着做。任何事情都存在两面性,更存在变化。顺便提一句,饭圈文化以及西式民主都是这种片面性的结果,因为喜欢某人的某个点,就认同他的一切。

胖东来的表现在中国私企当中算是比较出挑的,我承认。在私企99.999%以上都靠违法手段“赚”钱的情况下,胖东来显然是一众劣五类水当中的“清流”。但也仅此而已。胖东来不是纯净水,最多算到二类三类水罢了。胖东来这家私企离我认为的合格私企还有较大差距。

要说我认为的合格私企,要求实际也不高,无非是爱国守法四个字。

爱国,将自己、自己创办的企业和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起。最起码的,老板及配偶、子女等就不该想着拥有中国以外的国籍、绿卡以及私人的国外账户。那种试图用留学读书经商方便等理由解释自己的外国籍绿卡等等只能说明其对于国家首鼠两端。至于什么老板本人保留中国籍,子女拥有外国籍,想必真正爱国的老板不会没有头脑防止自己创办的企业将来落入外国之手,尤其是企业处于行业头部的情况下。当然真正爱国的老板也不会可以让国资留着一个空壳,自己掏空内在。

守法,也不难。国家规定的企业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一一履行即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职业病防治法、合同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不需要企业做到更多,甚至“合理避税”只要法律允许都可以(虽然作为爱国者不该行此手段)。可私企当中有多少有多少能做到?正如我前面所述,99.999%以上的私企如果有盈利的话,扣除逃避而“节省”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健康费用……等估计几乎都会出现亏损。

在爱国守法这个前提条件下,私企才称得上公有制的有益补充。但是市场经济下太多的劣币了,以至于良币是如此罕见。但就算如此,胖东来也依然谈不上依法治理。胖东来是显而易见的人治,脱离于东来的胖东来我认为十有八九是无法继续目前的。永辉让胖东来改造的结果可从来不是变成胖东来的永辉版本,而是用胖东来这个噱头赚更多的钱。从这个意义上,胖东来不具备全面推广的可能。

所以,胖东来尽管出色,但相比五十年代那些公私合营的企业来说,差的那一步能不能迈出还是个问号。

而从历史角度,胖东来这样的企业就相当于皇帝当中的明君。但皇帝再好再睿智,依然不如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与其寄希望圣君临世,还不如发动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勇气。

不是仅仅国有企业才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他性质的企业,包括私企,同样都有这样的要求。中国快速发展的时间太短,绝大部分私企老板都是靠站在风口才得以成就事业。而错觉往往让他们觉得自己的能力太出色了以致忽略了正当合规做法。

员工跟企业只是劳动雇佣关系。固然企业可以在塑造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上做更多的事。但这些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换言之,法律没有禁止的,你(企业)只能提倡而不能禁止;法律禁止的,你必须禁止而不能提倡。具体到于东来这次言论,假设于东来是处于大家认为的“好心”,那么他最该做的是提倡员工做减少或取消彩礼的行为,于东来可以以个人或企业的身份给予鼓励(包括金钱上的);但不能规定员工不这么做而给予取消福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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