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地域分析
据零废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累计垃圾焚烧发电公司约951家,按省份排名前十的是山东省103家,河北省73家,浙江省72家,河南省68家,广东省67家,江苏省61家,安徽省50家,四川省40家,福建省38家,江西省38家。
作为全国排名第三的浙江省,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1998年,杭州余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垃圾焚烧发电,是浙江省最早涉足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每天可生产电量43万多度。
在垃圾焚烧供热发电技术浙江省也保持全国领先,杭州锦江集团开创利用国产化设备焚烧垃圾发电的先河。绍兴新民热电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技术装备,2023年5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环保百佳示范企业。由温州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日处理垃圾600吨的温州临江垃圾发电厂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成套技术及设备的课题示范工程。这些项目均代表了浙江省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据统计,截至发稿前,浙江省累计垃圾焚烧发电公司约72家,其中按城市排名分别是温州市15家、杭州市10家、台州市10家、金华市8家、宁波市8家、嘉兴市5家、丽水市5家、衢州市4家、湖州市3家、绍兴市3家、舟山市1家。
在浙江省投资建厂的企业约29个,其中按建厂数量排名前十的公司分别是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8家、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9家、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8家、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家、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3家、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杭州锦环投资有限公司2家、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家、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家,除此之外,其他企业均建厂1家。
在垃圾焚烧行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上,今年9月份,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8%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方案提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工艺技术改造。到2025年,全省平均产灰比控制在3.5%以内,到2027年,全省既有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加强垃圾焚烧厂与周边工业园区、用能单位的合作,推进企业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促进焚烧热能就近转化。
其中,关于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也是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后,浙江省再次从政策法规方面强调“到2027年,全省既有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浙江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今年8月,浙江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3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核定6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3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
其余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或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浙江省当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标准为0.4153元/千瓦时(含税)。目前,浙江省已有7个运行已满15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今年年初,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浙江省2023年拟申请中央补贴生物质发电项目名单的公示》。文件显示,总装机容量为725.8MW,共计24个项目入选浙江省2023年拟申请中央补贴生物质发电项目名单。
此外,浙江省还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动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
2019年,绍兴市成为全国首批也是浙江省唯一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率先开启“无废城市”建设路径的摸索。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精神,推动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0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嘉兴市成功入列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百城试点名单。
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浙江省紧跟国家脚步,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全省垃圾焚烧厂绿色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