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对公道的冲击和冲突

这里说的不是私有制对其他一一比如公有制一一的冲击和冲突,而只是公道。

公道是存在在个体之外的吗?

放眼望,认真看,您会发现,公道至少是存在在个体之间的,并且,还被个体不断深深地渴望,发自内心地渴求。

而这个体,只是人世间的一部分个体,或者只是人世间固定的群体吗?

恰恰又不是!无论从世间人的言说,还是世间经久延年、历世历代、似乎绵延不绝地端现于正式场合乃至法制机构的讼争来看,如果说这个体是人世间的一部分个体的话,那么也是不特定的一部分个体,而其实际涵意呢?更准确地说,实际就是“不特定个体”一一换成大白话说,就是“谁都有可能”;如果非要说是这个体来自人世间的什么固定群体的话,那么这所谓的固定群体,用通俗的话来说,也就是“被伤害、被欺负的群体”。

在延至当今的世界看来,被欺负的群体也许是固定的,或者说是相对固定的。不管这看法是否对、是否准确,弱势群体被欺负,好象的确是个公认的常态,也似是个早已被习以为常的常态。

但被伤害的群体,是否也这样固定呢?

对此,可能就不会有什么“是”的回答了,是不是?

当然,也可能有人对此冒出“铁石心肠的人或者说群体,就不受伤害”这样的话。且不说是否真是这样,仅就人的心肠而言,它真的是由铁、由石所构造而成的吗?

正因为至少被伤害群体并不是固定的,人、人们的容易被伤害也就至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这实际也就是“谁都有可能”的另一种更文本、更理论化的说法。

正因为此种“谁都有可能”,支撑起人世间公道的存在。至少从历史的展现看,它万世不绝、坚韧延绵。

但它的存在,又好象是易被忽视乃至易被这人那人弃扔的,它象是个还易被人心所随心所欲的一样东西。这使得人世,虽有它存在,但也因其漫布、鼓胀、充盈、明澈状况的不同,而也呈现不同。

公道之世,人易幸福,反之则相应之世也易人心险恶、江湖险恶。此语,也就这么被人们总结、书写于世。

人世竟会这般,怎么办?

公道不在,人心烦。至少这造就了人世间对此思虑、述说众多。

也因此,人间之解众多。维持公道,成为人间的一个并不弥散消逝的共识。用强力机构维持公道,自然也由此成为人间的一个共识。

但如此是否就足够?

对此的答案,实际已在世间的纷乱、历史上人们对之仍不断的探求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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