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工会,都是听命于企业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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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企员工,作为工会委员,

我感觉这家单位大概率是国企或外企。

为什么?

因为这家单位为了达到非法节约合法化的目的,

动用了工会,并让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

妄图达到非法行为合法化的目的。

普通私企,要开人,相对简单粗暴一些,大概率是不会联想到动用工会这一组织的。

能想到的,基本上,也就是国企和外企了,外企的可能性略小于国企。

但是,个案也反映出了一个普遍现象:

那就是设立了工会的单位和企业,工会到底能不能起到保障员工权利的作用。

反正我所在的工会,

都是听命于企业领导的,

一些人事薪酬福利以及规章奖惩制度,都是在明面上让工会委员和工会代表举手表决的。

谁赞成,谁反对,一目了然。

程序正义了,但是到底民主么?公正么?你还想不想在这继续干?怕不怕被秋后算账?

就像这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在助纣为虐,还是在维护职工权益?

当然,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企业利益,有的时候是会冲突,

真要裁员,也能理解,但至少给够补偿吧,

不用多给,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有几个企业能够完全不打折扣,不耍心眼的落实执行?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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