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或助力车讨论的核心问题

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车的讨论一直经久不衰,有些人说国家的规定不亲民,似乎妨碍了民众的自由,有些观点则强调电动车的速度限制和佩戴头盔的必要性。

但是所有人都回避一个原则性的,核心的问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三轮车按照什么车辆类型来管理?

在这个原则性问题上的模糊是讨论不定的根本原因。

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我们国家对机动车的管理应该说是很完善了。在所有驾驶车型中增加一个电动两轮或电动助力三轮车的驾驶资格考试或测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出发点。大家同时参与机动车交通,应当遵守相同的规则。有了这样的共识,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三轮的管理才能合理地推进下去。

无论如何在城市道路和复杂路况下,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三轮车按照非机动车去管理都是充满风险和不合理的,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和普通行人而言尤甚。

每一个有理性的成年人都应当承认,不够一定年龄的儿童和超过某个年龄的老人以缺少部分认知能力的人是不能驾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车的。现在对六十岁以上的汽车驾驶员都要进行某些能力的测试了,对摩托车的管理一直都是严格的,为什么到了电动自行车和助力三轮车这里就突然没了原则呢?

大家仔细思考,是不是因为我们漫漶了机动与非机动的界限,所以才在电动助力车问题上陷入自我矛盾境地?

政府部门不应当因为涉及人口数量大就想简政。因为这是民生问题。

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车的驾驶人员不能自恃人数众多,因为一味追求方便快捷就规避责任反对管理。

因为只要参与机动交通,利用了非人力的手段就必须进行资格考查,遵守交通规则。因为这些行为不是在自家后院而是在公共区域,涉及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危。

而如果有人建议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助力三轮车算作非机动车进行管理,请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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