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具备了机动车(摩托)的大部分性能,但却没有任何法规约束驾驶行为

【本文来自《清华教授为电动车用户发声!新国标不符合老百姓需求,别让不骑车的人闭门造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一说一,目前的问题是,电动车具备了机动车(摩托)的大部分性能,但是事实上却没有任何法规约束驾驶行为,导致大量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没有任何交通意识的驾驶员进入车辆交通过程!

电动车如果允许高速行驶,那么应该纳入机动车管理系统,上牌,学习,驾照,扣分扣款尤其是车辆保险等等都要一起上!

如果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管理,那么交通事故就要公平划责,不能像现在这样偏向电动车驾驶员(理由是弱势群体又没有车辆保险)!

以上简单的几条,请问反对新法规的正义人士,有没有认真考虑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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