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明年度港澳蒙藏业务预算一亿三千万元
台湾地区「立法院」目前进入对台湾当局二零二五内地财政总预算进行审查的议程。陆委会的明年度预算案,也随着二零二五年「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暨附属单位预算及综计表与「中央政府」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第五期特别预算案一道,送交「立法院」。陆委会明年度的预算共十亿三千九百一十八点六万元(新台币,下同),比上年度的预算九亿二千九百一十点二万元,增长一亿一千零八点四万元。
其中港澳蒙藏业务(包括港澳蒙藏处、香港事务局、澳门事务处)为一亿三千五百五十八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数一亿三千一百七十三点四万元,增长三百八十四点六万元。港澳事务(其实蒙藏事务的业务量极少)二零二五年度的预算额,占陆委会同期预算额的百分之十三。
陆委会在其二零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的说明中指出,1.港澳蒙藏业务本年度预算数一亿三千一百七十三点四万元,包括业务费九千六百一十七万元,设备及投资五十四点八万元,奖补助费三千八百八十五点八万元。
二零二五年度预算数与二零二四年度预算数的变化如下:港澳政策研究规划及蒙藏情势搜集研析经费四百零五点四万元,较上年度增列赴港澳办理视察、协调及查核相关业务等经费三十八点三万元;台湾与港澳交流活动之辅导与推动经费一千二百七十五点八万元,较上年度增列办理业务倡导经费四十万元;港澳事务法规及所涉服务交流事项之研拟、审议与协处经费三千六百七十六点三万元,较上年度增列捐助财团法人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办理台港交流等经费二百六十九点四万元;港澳联系服务之推动与执行经费八千二百点五万元,较上年度增列房屋建筑养护等经费三十六点九万元。
在「分支计划及用途别科目」的细目预算方面,分列如下:
一、港澳政策研究规划及蒙藏情势及蒙藏情势搜集研析四百零五点四万元。其中业务费三百六十五点五万元。另有对岛内团体之捐助三百九十九点三万元。
在这部分的说明是:因应港澳情势急速变化,多面向的搜析港澳及蒙藏情势信息、主要国家政策动向、中共与港府可能作为及港澳重要议题等,以强化相关政策之规划及应处,编列:
1.委托学者专家、学术机构或民间团体等,针对台湾与港澳间及蒙藏之重要议题撰写研究报告或专文,并办理座谈会、研讨会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等经费七十八点六万元。
2.搜集及汇整台湾与港澳间及蒙藏之重要议题评析内容,以及邀请学者专家就上述议题撰稿、出席座谈等相关经费二百零二点四万元。
3.因应法规修订,并利政策说明,印制《港澳事务法规汇编》、《台港澳交流答客问》等经费十六万元。
4.派员赴台驻港澳机构视察、协调及查核相关业务之差旅费五十点三万元。
5.适时派员赴相关国家实地研究与访谈交流,扩大信息搜集与掌握之差旅费十八点二万元。
6.协助学术机构或民间团体针对台湾与港澳间及蒙藏之重要议题,办理相关研讨会或座谈会等活动经费三十九点九万元。
二、台湾与港澳交流活动之辅导与推动,一千二百七十五点八万元。其中业务费九百零六万元。令列对岛内团体之捐助三百六十九点八万元。
在这部分的说明是:加强台湾与港澳相互交流及合作,增进港澳人士推动对台湾地区多元发展之了解,以强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础,编列:
1.因应港澳情势发展,务实推动台湾与港澳间经贸、文化及学术等民间交流与人员往来;办理港澳青年探索体验及参访等活动,促进其对台湾多元文化与各层面发展之了解等经费三百八十八点二万元。
2.加强维系与港澳台乡、台商之联系交流,办理相关交流活动,了解台湾各项建设及发展,并配合办理接待工作等经费一百一十七点八万元。
3.强化推动与在台港澳人士及团体之联系交流与合作,以座谈、研讨会等方式,协助适应台湾社会;协处港澳人士在台紧急、突发及重要事件之关怀探视、慰问等经费三百零五点八万元。(含媒体政策及业务倡导费一百万元)。
4.赴港澳办理有关台湾经贸或文化等展演活动,促进台湾与港澳之相关交流与合作等经费八十六点二万元。
5.办理急难救助欠款追偿之法律规定应缴纳之各项规费及诉讼费用八万元。
6.协助民间社团办理有关台湾与港澳各界人士或团体之交流、互访合作;及辅导岛内与港澳事务相关之民间团体办理港澳交流业务等经费三百六六点八万元。
7.协助在台之港澳学生社团办理活动,以及推广来台升学事宜等经费六十三万元。
三、港澳事务法规及所涉服务交流事项之研拟、审议与协处,三千六百七十六点三万元。其中业务费一百九十五点五万元。另列对岛内团体之捐助三千四百七十六点一万元。
在这部分的说明是:因应港澳情势变化,通盘审酌整体情势发展、主要国家动向、中共及港府作为等因素,赓续研修港澳相关政策、法规,完善法制规范及交流秩序,预为管控可能风险,以维护国家安全及民众权益,编列:
1.完备台港澳相关法制规范,加强与各界沟通及广泛搜集相关信息等经费一百六十点二万元。
2.派员赴港澳参加相关研讨会等会议或交流活动之差旅费三十五点三万元。
3.软硬件及相关事务器材经费四点七万元。
4.捐助财团法人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办理有关台港交流与合作之会议及论坛相关活动,及执行港人来台就学、就业、投资等咨询及项目管理事务等经费三千四百七十六点一万元(含媒体政策及业务倡导费二百四十万元)。
四、港澳联系服务之推动与执行,八千二百点五万元。该部分是香港办事处、澳门办事处的专用经费,其中业务费八千一百五十点四万元。
这部分的说明是:港澳情势发展日益严峻,为确保台港澳民众的权益与福祉,续为维持陆委会香港办事处、澳门办事处之运作及服务效能,以达为民服务不中断之目标,编列:
1.办理台湾与港澳各项交流工作计一千二百二十七万元,包括:(1)在当地办理交流及联谊等活动,并邀请台商乡组团来台参加相关活动。(2)协助台机关、团体赴港澳推广观光旅游及农特产品。(3)协助在港澳办理有关台湾教育、学术等展览及座谈会,及为来台就学之港澳学生办理新生辅导会等。(4)办理有关台商及台乡、留台校友组织等方面之联系及服务工作。
2.维持台在港澳馆舍之正常运作,强化驻地联系、服务功能等经费二千一百一十四点四万元。
3.办理国人在港澳急难救助相关服务工作等经费二百八十点三万元。
4.港澳官舍、馆舍及停车场租金四千三百三十八点七万元。
5.维护澳门国父纪念馆外观及内部之经费一百九十万元。
6.采购信息硬设备及杂项设备五十点一万元。
而陆委会消息透露,香港办事处、澳门办事处租金预算数合计三千七百四十一点七万元,香港首长官舍租金预算数三十点一万元、澳门首长官舍租金预算数二百三十四点四万元。但受到两岸、港澳情势影响,目前港澳驻馆均未派任处长,也未租赁首长官舍。但为了推动港澳驻处派驻人员正常轮替,以及提供往来民众完善服务,二零二五年度循例编列首长官舍租金,相关预算倘若没有支用,将依规定缴回「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