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安全问题,家长管不了太多

昆明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再次给学校食堂用餐安全敲响警钟。

事实证明,从承包企业选择、日常学校监管、平时学生的反馈,都未能对食堂安全构成保障机制。即便是所谓的“社会公开招标”,也会有私下指定服务商的行为出现。而对涉事各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层层下课,也未能让相关责任人提高认识。

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家长出面“抽查”,这仅仅是特殊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反过来对学校来说,不愿管甚至也不敢管成了常态。

如何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首先从招投标阶段,就不应缺失社会四方:政府、学校、媒体和家长都应该参与其中,对于招投标的规则和单位都应有更公开透明的方式。

其次是学校应该继续落实主体责任,从校长到老师,都应该到食堂去吃饭,特别是和学生一起吃大锅饭,不能开小灶,搞教职工食堂。凭什么学生就要比老师吃得差?大家一起排队打饭,更有利于学生建立公平观念。以真心换真心,这才能让家长们放心。学校还应该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对食堂的卫生条件进行监督巡查,要形成轮岗机制,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让家长和学生随时可以看到食堂的卫生状况。教育局相关领导,去学校视察第一时间就应该去食堂看看,走一走才知道有没有问题。食堂工作人员也应该在食堂就餐,也一样吃大锅饭。

再次是卫生监督和食堂端口。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都应该积极开展,抽查结果第一时间公开公示,食堂端也要形成公开机制,做到自查自纠。

最后就是法律责任问题。我们至今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惩罚力度还是太低,明代初期官员每天上朝都提心吊胆,我们今天面对下一代的食品安全却主要以罚款为主,这显然不足够震慑黑心老板。食安不入刑,这是不行的。既要在经济惩罚上罚得犯罪分子倾家荡产,也应该在刑事处罚上考虑。

还有一点就是赏罚应该分明,在地教育局或政府也应该对运营良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食堂运营方给予财政补助,让有良心的老板真正赚到良心钱。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