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报告 | 揭露不法现象,反被官方开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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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起关于“西宁16岁新娘”的事件引发公众对“童婚”现象的关注。事情起因是青海某网友在抖音平台分享自己16岁妹妹的婚礼现场照片,经网友转发到微博平台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质疑此举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由于这起“童婚”事件涉及“民族”或“宗教”因素,当地某些部门的工作人员非但不迅速纠偏和问责,反而配合16岁新娘家属,私信威胁质疑者删帖,并将其微博予以封锁。此外,还将部分质疑者的个人信息违规泄露给新娘家属,致使质疑者遭到新娘家属的电话威胁。

笔者曾致电西宁市某些相关部门,却也始终未得到任何正面答复。整整两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部门、任何干部宣布对此事负责。

一、舆情概述

(一)事件起源

8月18日前后,青海某网友在抖音平台连续发布了多则婚礼现场视频,称自己16岁的妹妹结婚了。

不少网友刷到这些视频后大吃一惊,纷纷在评论区发出质疑:“这,成年没?”“她还是个孩子啊”“感觉好小啊”“多大年龄呀?”等等。视频发布者回复:“还没(成人)呢”“是挺小的”“16(岁)”……

(二)舆情萌发

8月25日,微博大V“大战僵尸小豌豆”将这些视频的评论区截屏后,发布至微博平台。微博文案为“西宁16岁新娘……”该微博旋即被许多网友转发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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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该大V发布微博后不久,突然收到一条网名为“十****格”、IP显示为青海、自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私信。对方称当事人已经向相关部门报案,要求该网友立即删除微博,否则将以侵犯肖像权相关法律提起诉讼。

起初,该大V以为对方可能是某个网友“恶搞反串”,不以为意。但随后,该大V揭露违法现象的微博,遭到相关部门的封锁。截至被封锁前,该微博被转发4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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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上,另一位微博博主“暗影无形西塞罗”(以下简称“西塞罗”)突然发现早上刚转发的微博被封禁了,于是忍不住重新发布了一则微博:“早上看见@大战僵尸小豌豆 发的#西宁16岁新娘# 微博,我转发时附上《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摘录图片。没想到微博被屏蔽了。”

截屏显示,该博主出于对16岁女孩的保护以及规避所谓的“侵犯肖像权”风险,配图时在其头部完全打上了马赛克。截至目前,该微博被转发238次。随后,有部分网友也自发地发帖质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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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舆情升温

8月28日,西塞罗博主突然收到一通来自青海西宁的威胁电话。对方自称新娘家属,称其连日来多次接到西宁某些部门的电话,受到了巨大压力,责令该博主立即删除微博,否则将以侵犯肖像权而提起诉讼。

随后,西塞罗博主被迫发布一则道歉微博,表达了自己对西宁市某些部门、某些干部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这一违规违纪行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情绪,全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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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微博一经发出,便被许多网友迅速扩散,其中有数百位网络大V自发地转发谴责,当天该微博被转发超过2000次。截至目前,该微博累计转发8218次,评论1744次,点赞量超30000次,“西宁16岁新娘”微博话题阅读量7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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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官方回应

西塞罗博主的微博发布后,自称是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某部门干部的微博被迅速注销,查询其微博UID也已无法打开。

8月下旬以来,西塞罗博主曾多次致电西宁市相关部门,西宁市纪委监委答复:“此事不归我们管。”西宁网信办答复:“本单位无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权限。”等等。

截至目前,西宁市某些部门杳无音讯,始终未对此作出任何解释或回应。

(五)外网报道

10月9日,部分微博网友将相关内容转载至X(Twitter)等境外社交平台。因西塞罗博主此前认证为“退役军人”,境外网友主要以“退役军人曝光童婚反被官方开盒”(开盒,网络词语,指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为话题。外网话题逐渐从批判童婚现象,转化为保护公民隐私。截至目前,外网网友互动量超过3000次。

10月9日晚,有外网网友联系西塞罗博主,询问其是否愿意接受外媒“XX社”记者采访报道,遭到该博主断然拒绝。

二、舆论热议

极少数网友承认童婚现象在青海当地普遍存在,但应该尊重“民俗”,不应大惊小怪。然而,大多数网友对该事件表达了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童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外,公职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予以追责,等等。具体观点如下:

(一)补充说明当地“童婚”现象较为普遍

不少青海本地的网友,以及曾经去青海旅游过的网友认为,“童婚”现象在青海某些地区、某些群体中并不罕见,且很少有人敢深究。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来如此,便对吗?”

网友评论选摘:

@容易在努力:我是青海人,上学过程中是有同学初中读完就成家结婚的。

@Gooner_Mercury:本青海人觉得很丢脸。

@灯泡辣茄:去青海玩,刚好碰到一个16岁姑娘出嫁的。

@码字的123:那边好多未成年结婚的,网上有人爆过,但是没人深究……

(二)声明“童婚”无论是否自愿均属于违法行为

部分网友认为,“童婚”现象,无论是否出于自愿,均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因为我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民结婚年龄和婚姻自由作出过严格规定。如《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20周岁”“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网友评论选摘:

@笑看云卷云飞:即使自愿,也是违法的。

@鹤鹤ll全自动零食囤货机:16岁她自己就没有结婚权,她同不同意都不行!

@卉青兒:16岁结婚明显是违法行为。

@找不到保罗:不存在自愿,这个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沈头花fxshjb:是违法的吧,16岁根本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甚至都不是一个成年人。

@realllllulu:未成年没什么自愿不自愿,就像跟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样,她就算同意也算诱奸。

(三)谴责当地封建宗教残余势力残渣泛起

‌部分网友认为,“童婚”现象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经常与强迫婚姻同时出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受特定时期刑事政策的影响,对封建宗教残余势力大搞“教族捆绑”的现象有心无力,导致法治环境遭到破坏、封建宗教残余势力死灰复燃。“童婚”现象,也只是某些地区在民族或宗教事务治理领域出现的诸多乱象的冰山一角。

网友评论选摘:

@George63Norris4:公然搞国中之国?一国两法?

@shawn_j_he:践踏法治。

@南洋的云:教法大于国法?还是无法无天?

@知足常乐招财猫:青海宁夏某些地方是中国宗教枷锁最严重的地方,宗教凌驾于国法之上迟早出大问题!!

@上合虚皇道君:是因为宗教保守势力吗?十六岁新娘,说实话第一次听说。

@看到请叫我去备考:国家宗教(信仰)自由不是某些人享受特权的理由。

@厚理屑:这是碰都不能碰的话题.jpg

(四)质疑有“两面人”充当宗教势力“保护伞”

当地某些部门的某些干部不仅不去制止“童婚”现象,不去对涉事人家属进行批评教育,反而向不法行为让步,直接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涉事人,伙同当事人家属一起通过微博私信或打电话的方式威胁几位举报人。

部分网友认为,当地某些干部即使接到涉事人报案,也不应反手出卖举报人个人信息,毕竟这是国家机关绝对不允许的“内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堪称党内关键部门的“两面人”和封建宗教势力“保护伞”。

网友评论选摘:

@阿饼的阿不是动词:我觉得做得出这种事的,不仅是公务员队伍人员,也是宗教势力内部人。

@宽容公正麦卡锡:宗教(势力)保护伞。

@奥罗米:双面人的反贼。

@伊谢尔伦甘道夫:两面人不要太多。

@Dog夹_王高飞:两面人大行其道。

@新疆兵团老王1:关键部门里两面人太多了

(五)批判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是教育局的职责;女童权益保护工作,是妇联的职责;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是宗教局和民委的职责;保障婚姻自由,是民政局的职责;调查处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公职人员(甚至是党员),是纪委监委的职责……

然而,在这起“童婚”事件中,这几个部门明显消失了。更有甚者,上述某些部门、某些干部可能在事件中居中斡旋,甚至充当了帮凶或保护伞的角色。如若不是这样,何至于青海的省市两级整整两个月时间仍然无法处理掉一起“童婚”不法行为。有网友甚至认为,打电话威胁举报人的“新娘家属”,也很有可能是某些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假扮的。

网友评论选摘:

@蘸盐:学习了。政府公务员(没准还是党员)当宗教势力保护伞、人肉开盒退役军人这事,在西宁不归纪委监委管。

@新西兰冷百科孙小社:纵容宗教势力侵犯共和国法律、侵犯未成年人的权利,破坏各民族革命先烈为祖国打下的江山,无论是什么部门什么职位,都可以说是非常猪了,太猪了。

@上合虚皇道君:这事本来就是当地政府以及妇联的事情,没干好就是没干好。相关政策和手段一直都有,妇联有责任去关注这些事,当地宣传部门也有责任去宣传移风易俗和宗教相关(法律)。如果现在是零几年我不会说什么,现在都2024了,相关工作做了好多年了吧?

@波斯小昭1:16岁结婚,真的是小姑娘自愿的吗?妇联何在?民政局何在?当地民政局、妇联但凡管点事,何至于16岁未成年少女被逼结婚?

@夹去西天flyhigh:妇联?当地妇联都被蒙上黑头巾(极端宗教服饰)了吧?

@iris_mist:青海有关部门的斗争精神哪去了?向宗教势力低头?

@赵小不逆:你猜当地妇联站那边?

@长剑倚天问神州:如果你丫是造谣的话,按照MZW(民宗委)和xx(宗教势力)的尿性,早就把你送进去了。

(六)谴责当地某些基层干部泄露公民隐私的违纪行为

部分网友认为,公职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涉嫌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职人员提供服务过程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然而,在该事件中,当地的某些干部就这么肆无忌惮地将举报人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涉事人家属,导致西塞罗博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其个人生命安全遭遇威胁。某些干部出于何种目的,受何人指使,以及是否会接受当地组织调查处理,这些至今仍然无法得知。

​不少网友表达了担忧,他们认为某些公职人员违规泄露公民隐私,有可能使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毕竟敢铤而走险泄露公民隐私,很难保证其不会进而搞出极端的打击报复行为。

网友评论选摘:

@克拉克大象:公民个人信息被故意泄露,难道不犯法?

@粤A·正负零零:老爷方做的,还能叫开盒麽?

@柠檬小易:重点不是你被开盒了吗!!而且人家16岁就结婚,还有没有人权了!

@皇帝不称朕:处理舆情的新方式:公开反映问题的人的信息!

@这段掐掉先别播: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司天钦Gosta:你就说解没解决吧!

@不能叫本名:凭什么把人家手机号泄露?

@打奥特曼de小怪兽:不去管童婚,跑来恐吓举报人。

@银钩小草:恰恰是这些人最爱讲“大局”,而他们的“大局”就只是『不要暴露问题』。

三、舆情总结

(一)不能对践踏法律的“童婚”现象熟视无睹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某些地区的未成年人“童婚”行为,势必会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妨碍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不少“童婚”事件中的女性未成年人,甚至遭遇了严重的暴力袭击。

2023年7月,青海省西宁市16岁女孩“结婚”后从婆家离家出走的消息曾冲上微博热搜,让许多网友感到震惊。2023年2月,青海16岁女孩遭遇包办婚姻后出逃,父母报警后警方将其扣留抓回,引发网民热议。2018年,一名青海籍14岁女孩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后跳入轨道意图自杀,“广州铁路公安处”官微曾严正发问:“给14岁女娃定亲,啥风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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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的案例可能没有太大参考价值,但是单看某些地区最近几年的案例就能发现,“童婚”现象仍然存在,始终没能得到根本遏止。

很久之前,此类事件很少被搬到台面上讨论,但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和短视频的流行,无数网民震惊地发现:现在都2024年了,当地某些部门、某些干部对“童婚”现象居然仍熟视无睹。

就在半个月前,我们从新闻中了解到,青海某地依法拘留了一位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监护人。可见,有些事情,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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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当地还需全力整治“童婚”现象,破解民族地区的未成年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难题。“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沓纲领更重要。”解决问题需要一些时间、需要一些过程,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解决问题绝对不能一直拖下去,装“鸵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若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要明确什么时间办成什么事情,明确维护未成年人权利工作将要进行到何种程度。

(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与抵制“童婚”现象并不冲突

法律界有句格言:“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意思是无论何种权利,其行使前提是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超越这个边界,权利将不再成为权利,行为也就不再受到保护。

举个例子,我国宪法没有限制公民出行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想去哪就去哪。别人的家里、军事禁区、部分国家机关等,都不能以宪法保障权利自由的名义而“自由出入”。

同理,我国尊重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不能干扰和侵犯宪法赋予他人的其它合法权利。

虽然某些地区、某些宗教曾经规定了女性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可以结婚,但当宗教的规定与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早已规定了的合法婚姻年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等内容相违背时,宪法有权要求其他任何人、任何群体,检视自身的不法行为。

因此,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与宪法所维护或保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不冲突。因为,一旦存在争议,必须首先按照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办,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既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禁止“童婚”,那么,绝对不允许某些地区的任何封建宗教残余势力打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名义,践踏我国宪法规定的神圣权利。当地某些相关部门必须毫不动摇地打击那些暗流涌动的封建宗教残余势力,切实巩固我们的群众基础、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尊重民族文化,但民族因素并非挡箭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我国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长期以来在处理涉及民族问题时,总是一看见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仿佛被束缚住了拳脚。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旦涉及民族问题,就无法彻底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困局。

首长指出,许多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实际上并非是民族问题的本身,许多呈现为民族矛盾的问题也不一定是表面现象所代表的那样,而这些矛盾、问题的本质根源在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所引起的。

首长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始终相信组织,相信自己的同志,但与此同时,当地某些部门、某些干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重要论述、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上,确实还有许多功课要补。

(四)“官方开盒”恐怖如斯,“两面人”危害巨大

众多网民纷纷扩散该揭露“童婚”事件微博的原因之一,就是出于对“官方开盒”这四个字的恐惧心理。涉事人家属言之凿凿地声称受了相关部门的压力,直接联系举报人,这是难以想象的。

说风趣一点,这叫“开盒”,说严重一点,这叫党内的“两面人”与封建宗教残余势力相勾结、迫害守法公民,此举何尝不是一种网络恐怖主义行为呢?

妇联、教育局、民委和宗教局、民政局、纪委监委……但凡当地有一个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便不会纵容“童婚”等现象长期普遍存在。

当地的相关部门,肯定有想做事但是被牵制的同志,也确实存在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领导干部,确实存在一些在党员背后捅刀子的“两面人”,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也需要将两者区分开来。

能否对该“童婚”事件中泄露公民隐私的某些“两面人”干部,以及某些插手和干预此事的封建宗教残余势力进行严厉打击,考验着当地相关部门能否进行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胆识。

(五)西塞罗博主纯属被动防御,并非主动挑起舆情

从前文梳理的舆情时间线可知,“西宁16岁新娘”事件引发的舆情并非由西塞罗博主挑起。该博主仅仅是出于好奇随手转发了其他博主的爆料微博仅此而已,而且最初的微博转发量也并不多。但在当地某些部门强势干预后,事情才开始起变化,当地某些相关部门这才吸引来了舆论的压力。

西塞罗博主不畏惧麻烦,不害怕被人威胁,他原计划每日打卡、继续追问此事的后续处理结果,但在连日等待和追问无果后,意识到这样做很可能是徒劳的。毕竟,摆事实讲道理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对方明事理、识大体,否则无异于对牛弹琴、白费口舌。

因此,西塞罗博主决定,在其撰写的本篇舆情报告发出后,无论青海省西宁市对此事后续如何处理,无论西塞罗博主的微博或公众号遭到禁言、封号、删帖或是限流,这件事在西塞罗博主这里就此翻篇了。

西塞罗博主在这件事上已经尽力地做完了他能做的所有事情,尽管只是得到了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西塞罗博主,感谢所有关注这起“童婚”现象的朋友们!

@暗影无形西塞罗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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