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损?“旅划算”被指电影票未看未兑 且平台拒退款

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接到用户投诉广州市旅划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旗下“旅划算”称电影票未看未兑,平台拒退款。

7月21日,陕西省王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我于2024年7月20日,在旅划算平台购买了电影票,没到时间,联系平台退款,可是平台没有任何客服回复,电话也打不通,第二天,联系上要退款,客服告知不可以退款,电影票没有看,也没有兑换,凭什么不能退款,提前联系了商家,联系不上,属于王女士的责任吗,平台不回信息,要投诉平台,违反了消费者权益。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500

从网经社企业库了解,旅划算隶属于广州市旅划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邓建勇,公司注册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500

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显示,“旅划算”所属广州市旅划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1+公司目前所处于低风险

500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在线旅游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旅划算排名第12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此外,2024至今“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在线旅游平台按投诉量排序依次为飞猪、去哪儿、走着瞧旅行、联联周边游、携程、同程旅行、侠侣亲子游、途家、马蜂窝、高铁管家、骑驴游

500

【案例一】“旅划算”被指购买温泉酒店套餐 未使用套餐不退款

3月31日,四川省的叶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1月1日、6月7日购买了绵州温泉酒店的2个套餐,都是399元,预先支付了钱798元。在有效期内,未使用,不退款

叶女士表示违背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2012年3月12日)工商市字[2012]39号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团购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完全是霸王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希望能够得到投款,平台能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二】“旅划算”被指预约体检套餐受阻 且退款无门

2023年9月5日,贵州省的崔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7月28日在旅划算上购买了体检套餐,但是具体预约体检的时间,商家以各种理由预约不上,订单这边给崔女士核销了,体检迟迟兑现不了,一天推一天,退款也不给退

【案例三】“旅划算”被指购买洗衣套餐导致衣物丢失

2023年4月17日,湖北省的胡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3月3日在旅划算平台购买荆州市大荆洗洗衣套餐,截止2023年4月17日已有一个多月了,衣服也找不到,商家也不说赔偿事宜,旅划算平台也不管,平台对商家也没有约束力,当地工商局对商家也没有强制性约束力,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本人衣服购买金额达到了约3000元,如果按照洗衣费的10~20倍标准赔付,还是有不小损失。胡女士表示洗个衣服还要赔钱,有这样的道理吗?第一次遇到这样无误的事情,谁来为消费者主持公道?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