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当对混动搞退出机制

混动作为过渡,应该有退出机制。比如十年后占比车企的国内销售部分不得超出多少比例。否则多的是买了混动,只用纯电的浪费性消费。

而国省道服务区,以及其它核心充电桩,应当作如下安排:

服务区视平时和峰值服务车辆数,增加充电桩数量。

这些充电桩内置充电到80%的限度,以防止部分车辆占用位置用慢速充满,同时一个桩可以提供周边六到八辆车同时插入(但可以跟现在一样只同时运转两路,其它等到这两路到80%后自动按顺序转接)。

整顿充电桩服务商,严格充电服务收费,防止服务商利用古电加大服务费收取以及利用缩短充电停车免费时间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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