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约,那么以前就读的条件都不成立了,应当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本文由“落雕都督”推荐,来自《如何看一些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选择违约?》评论区,标题为落雕都督添加】

  • 舟舟
  • 这个主要是规则不合理,不能怪学生个体。首先违约金应当参照生均财政拨款+学费缴纳,逻辑上就是你违约我就没有补贴你的必要,起码要把成本还回来才是合理的;其次教育违约作为重大失信行为应该纳入征信,这个近几年在改,但执行还是宽松,要严格一点,对切实履约的学生要公平;其三就是考虑到违约的性质,政府应当给出适度的工作限制,比如6年内不得考公、考编、参军等等。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当时以原始分数,根本考不上对应的学校和专业。所以才走的定向就业的协议,低分录取。

现在不愿意继续履约,无非是嫌弃待遇低,条件苦,所以不愿意去而已。

不履约,那么以前就读的条件都不成立了,应当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变成素人一个,其他也不需要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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