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物业公司资格考核、加速优胜劣汰,大力发展国有物业公司的建议
关于严肃物业公司资格考核、加速优胜劣汰,大力发展国有物业公司的建议
当前经济社会形势下,国内压力与动力同在,“有效需求不足,投资增长面临制约,居民就业增收难度较大,消费能力和意愿不够强。经济运行出现分化,行业冷热不均,一些传统行业企业发展面临较多困难挑战。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要素有序流动仍受到制约。”其中,社会建设的物业管理问题突出,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严重堵点,也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盲点,居民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
主要问题如下:
一、住宅小区建成、售卖后,往往由开发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前期物业接手。管理制度严格的大型物业公司还好,中小型的物业公司往往成为开发商旱涝保收的小金库,且拒不执行信息公开,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公共收益、维修费、公摊水电费等收支情况严重不透明。
二、当前各地《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门槛设定过高,规定业主和面积双“三分之二”才能通过。
三、物业管理部门不作为,对大量物业管理品质差的物业公司缺乏资格考核和惩罚手段。
为此,建议严肃物业公司资格考核、加速优胜劣汰,大力发展国有物业公司。
一、物业管理部门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度物业公司资格考核,对不达标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逾期撤销物业经营资格,清理出局。
二、大力发展国有物业公司,吸收青年就业人口和转业、退伍军人,严格管理标准,合理收取物业费用,实现居民和国企的“双赢”。
三、利用大力发展国有物业公司这一有力契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基层居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作者按:本人忝为一原高档小区、现破败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与同伴经一年的努力终于成立业主会,而后又经三个月的各种登记、查证、沟通。前期物业公司以“不承认业委会”为由拒绝沟通、拒绝复函、拒绝整改,而且对本人发出威胁,要到单位闹事。本人倒是不惧,但是千日防贼也有些心烦,再加上部分小区业主或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或旁观不支持静待改善,而且业委会内部也时有不同意见、不参会、拖拉做事等情况,况且首届业委会也是纯义务劳动,无一分一毫工资补贴,反而现今自己已经垫付近千元。业委会主任是要离任审计的,所以不会粘物业丁点利益。
故萌生上述想法:国家也要“开源节流”,物业管理问题也是社会痛点,蚊子再小也是肉啊,为何不把这些“老赖”的物业公司清理出去,以国企接手,既能吸收就业人口,又能微利运营,缓和社会矛盾。
些许愚钝想法,静听各位观友、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