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问题:限速25公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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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问题:限速25公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速度是交通工具的基本性能;交通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想当然的对交通工具限速,尤其是对一种使用数量上亿,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亿万普通中国人的交通工具进行限速,这是否意味着,这些亿万中国人的交通权力受到了侵犯与限制?

交通,永远都有效率与安全的矛盾。单方面的强调安全,却对效率嗤之以鼻;这是合理的吗?

尤其是,在各种交通工具中,唯独对使用数量最大,使用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种低价交通工具加以严格限速,这是不是一种变相的歧视政策?即低价交通工具不配拥有高效率?

这种没说出口的潜规则,才可能是这个限速政策的实际驱动力。

一个电瓶车,凭什么这么快?你不配。

这是很多人的内心潜台词。

它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于是被包装成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什么安全了;什么规则了;等等等等。

但燃油摩托车可以快,燃油汽车和电动汽车都可以快,甚至连自行车都可以快……唯独电瓶车不能快。

因为电瓶车与汽车有路权竞争的关系。

这就是对电瓶车限速的根本原因。

贵与贱之争。贵要求贱让路。

这种限速,毫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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