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的金钱,大部分是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消费

【本文来自《贺海波:明知很多产业项目有大风险,基层政府还要毅然决然地推动》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便是默认地下贪腐形式存在的严重弊病了:

1、只要项目够大,权力官员才能贪腐更多;

2、贪腐的金钱,大部分是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消费,只能堆在自己的房子里变灰,没有流通性,刺激不了经济

3、地方政府因建设了很多大项目,导致债务繁重,无法可持续民生建设。

所以,有人建议:

1、把地下个人贪腐形式,换一个马甲存在:“企业捐赠”。

2、商人把钱公开捐赠给地方政府,定期公示;

3、地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用企业资质、建设方案优劣、性价比、有无连续中标、捐赠数量等指标进行权重比例综合排名招标;

4、地方政府授捐所得,可公示用于地方民生建设;

5、如此良性循环,形成一个公开、透明、健康的政府项目市场治理体系;

6、可大大降低个人地下贪腐金钱数额,让金钱都能流通到市场,刺激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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