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4万多字通报,80个重大典型问题!

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法征地占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

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这份通报长达4万多字,分9大类,所涉案例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警示意义极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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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通报(图源:网络)

节假日去郊区游园赏景,对岛友们来说不新鲜。可如果有人跟您说,眼前这湖是侵占耕地“人造”而成,您会怎么想?

从通报看,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者不在少数。

比如湖北随州,随县隆润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泉村土地,在原本属于耕地的土地上修建起景观湖、赛道、泳池和露营地。2020年6月,43.33亩的“天鹅湖”景观初具规模;2020年9月,国办发文明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该司竟顶风侵占耕地40.90亩,扩大湖面。除占地挖湖,有关项目还违法违规占取耕地18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130多亩。

将农地非农化、耕地变“风景”的常见套路,还有“大棚房”。这是指一些企业、个人或组织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中央对严肃查处“大棚房”问题高度重视,但个别地方“大棚房”禁而不绝。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有一个金禾湾田园综合示范基地,从当地农场租赁数百亩土地,备案用途为“种养殖”。2017年起,该基地“偷梁换柱”,先在租赁土地上违法占地28.93亩开挖人工湖,后在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范围内违法建设跑马场,最后建起人工沙滩、滑梯、蹦床、简易帐篷,还配上了游船。如此声势大建大造,地方却“一直未发现未查处”。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早就明确规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国办也发文“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通报多次提及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问题。有涉事者租用齐齐哈尔市长沟村村民土地,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9.63亩,顶风种植绿化装饰草皮;有人在重庆市虹桥社区租赁75.67亩永久基本农田,种上草皮并对外销售。农田种草,原因简单:一亩草赚的钱,相当于十亩粮。

农田为何不能种草?原因也不复杂:一来,耕地拿去种草皮,种粮食的地就少了,粮食产量受影响;二来,收割草皮会将耕作层一并铲走,长期种草皮会导致土壤耕作层越来越薄、肥力越来越差,相当于赚了眼下却亏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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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使用工程机械对违规建设的“大棚房”进行拆除。图源:新华社

“督察怎么就一定能查到我?”

“督察也不是每天有嘛!”

面对督察,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也有人认为督察只是一时,因此阳奉阴违、整改走形式,一再突破底线。

比如,2021年5月,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贵州天下山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2022年3月,贵州兴义市采取恢复耕种等方式进行整改,并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谁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又在部分已整改的区域内蓄水形成水体景观,还新占用耕地建设景观湖、人工草坪等。

对此,通报措辞严厉:有关地方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问题整改后“原地死灰复燃”。

也有人明知有生态保护红线,仍要踩着红线开发。

比如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鸿腾建材有限公司,在其矿业权范围未完全开采的情况下,持续在其矿业权外越界开采石灰岩,侵占太行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15.73亩,界外采出量6193吨。当地自然资源局只对矿区东部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对矿区西部的越界开采不管不顾,更未对企业提出落实界外生态修复整改要求。

通报直言,这是“生态红线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区域内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行为持续发生”。

更有甚者,部分地方市县党委政府及部门,不仅纵容相关方碰红线,还主导违法批地占地,让人触目惊心。

比如重庆市荣昌区政府,在组织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中,明知项目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仍决定采用“进出平衡”方式解决用地问题,违规决策占用相关村社耕地进行景观项目建设。河南省平顶山市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管委会为“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372.34亩,建起了非遗市集、自然教育基地等。

通报明确: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边改边犯、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实、弄虚作假应付整改的,将按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要求移交移送。

生态保护是“硬杠杠”,督察是“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绿水青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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