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不完全是规则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还是执行难
【本文由“东八区北京时间”推荐,来自《火箭军公布的失信名单里,西安交大等在列,“围标”“串标”何时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guan_jiuduan
采购规则本身的不合理,导至围标串标问题。现在很多采购,其实对技术、服务、集成要求比较高,而招投标规定则要求让中小企业也参与,而且开标审核只是进行形式审核,根本不考虑中标单位是否有真的实施能力。这样的结果就是,中小企业只要贴着你的采购需求书下限来,甚至用文字极端理解来响应你的需求书,再加上制作精良一点的空头承诺,就极有可能中标。那这样单位中标符合甲方的预期吗?根本就不符合的好吧!而且采购需求书的制作,从纯粹技术来讲,本身也是不可能完备。尤其是定制开发类的,你如果全部能说清,那你就自己开发好了!所以我觉得,门槛还是要设置的,否则只会让招标越来越流于形式。没有哪家单位,愿意用自己的钱去给中小企业作训练。
我个人认为楼主并未说全。不完全是规则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还是只是执行难。
1、采购方只是有需求,预算获批后即开始实施,对于所采购项目对技术、服务、集成要求比较高,而采购方工作人员对此并不熟悉,有些采购方就直接邀请应标单位代为编写招标文件。那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规则就有得操作,自己写的标书当然得按能中标的方向去写,甚至很难让人理解的评分条件都罗列进去。然后就是如楼主所说的虚假承诺,比如响应时间等等。
2、采购项目众多,招标企业操作人员许多只会按流程操作,对于技术标准一无所知,也不会去印证,因而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核成了一个难题,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评分条件也就顺利过关,这对其他应标单位就难办了。
3、后续,编写招标文件的应标单位就可以开始着手进行作者罗列的方式进行操作。因此,最高价中标就不是什么新鲜理事了。
4、评标专家只能严格按标书制定评分规则进行判定,是不是最高价中标就不管了(虽然也会在现场讨论不合理的事项),反正照章行事,评完签名确认。
5、开标后的异议处理程序也不是没有,但很难实施。应标企业一般不敢玩,因为不可能做到完全保密。况且,这单没中,或许下单是自己可以进行相似操作的,如果因为经常有异议投诉,在招标界产生恶名,以后还混不混?公司会不会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