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意志问题的探讨(一)

        按:这是我对一些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哲学问题的思考,我对自己的观点和思路进行了尽量清晰的说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一起探讨。

    西方道德哲学中的一个争论焦点是自由意志(free will)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在某个西哲专业的微信群里,和几位老师、同行讨论过。现在联系自己读书和思考的体会,再把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说一说,以供大家批评指正。

最简单地说,支持自由意志的道德哲学家们认为:只有设定人有一种不受自然因果性决定的选择行为的自由,行为才有道德意义,人也才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他们一般持有如下思路:

   1.道德行为(例如见义勇为)是人所特有的行为;

   2.道德行为需要被判断善恶(例如见义勇为会被判断为善,见死不救会被判断为恶)并被追究责任(例如见义勇为者会被褒扬,并受到更多的信任;见死不救者会被谴责,并被轻视,有的特殊职业的人如警察、消防员如果见死不救,还会被惩罚);

   3.追究责任就必须有一个责任的承担者,这个承担者必须:

(1)能够知道这一行为的后果;

(2)能够选择做还是不做;

   4.确实是因为承担者的选择才引发了这一行动;

   5.自然界中到处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有因必有果,意味着因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被在先的环节所决定;

   6.这种决定意味着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选择;

   7.所以如果人的道德行为也处在这种自然界的必然因果关系之中(例如:遗传基因决定了某人只能见死不救),那么人的道德行为也是不能选择的;

   8.根据3,人不能选择的行为,人就不能负责任;

   9.因此,为了说明人能选择道德行为,必须假设人有一种不受自然因果关系决定,但能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这就是自由意志——有自由意志的人才能成为道德责任的承担者

   10.自由意志是属于单个人的。

   现在来逐点讨论一下上述思路:

   关于1,一般来说争议不大,但是很多动物也有例如自我牺牲来维护后代或种群的行为;

 2.无争议;

 3.(1)无争议;

   (2)有争议:决意要做某事,是不是一定意味着在“做”与“不做”之间进行了选择?这不一定,很多时候,我确实愿意去做某事,但我并不能够选择不做。例如,一种对他人的巨大同情心“淹没”了我,我根本没有想到还有其它选择,就对一个人身处危险的人伸出了援手。这就像孟子说的“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于是呼号奔走相救——这就是直接去做了,根本没有“选择”过,但很显然,这又不是膝跳反射那样的无意识活动,而是有意识的自愿行为。中国古代的很多哲人都不认为道德行为一定要是“选择”的结果,而认为道德行为出自某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性。

  4.因为3(2)的争议,所以也有争议:我的决意引发了我的行动≠我的选择引发了我的行动(如上例所述)。

5.有争议:很多人(科学家、哲学家)都不认为自然界到处存在如此严格的因果决定关系;

6.有争议:(1)如上述5的争议所言,自然界不一定都是严格因果决定的;

        (2)严格因果决定的世界,也不一定都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本身也完全可以是一件被因果决定的事情。例如在旧社会,经受着长期的生活困苦和社会不公,这些客观原因决定了我必然要选择是不是参加革命当红军,也决定了我的选择结果必然是去当红军。——这里一切都是在因果必然链条中发生的,而我也作出了选择和决意,只是这个选择的结果很确定。这有什么问题吗?严格的决定论最多只是确定了你会如何选择,而并不是让你不能作选择。

有人会问:如果事实上我不可能作“参加红军”之外的其它选择,又怎么能说“参加红军”是我的选择的结果呢?

比如罗伯特·所罗门在他的《哲学导论》中指出(他的具体表述方式不是这样,但这的确是他的意思):

我服从万有引力定律,这不能说是我的选择,因为我不可能作其它选择——或者说即使我“决意”选择服从万有引力定律,我跳起来后会下落这一后果也不是由这个“决意”或“选择”引起的,而是被“决意”之前的一系列事件早就决定好了的,因此“跳起来后不下落”这一“选择”对我来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参加红军”如果是也是像“服从万有引力定律”一样,是被我“选择”之前的一系列事件早就决定好了的话,那就不能说这是我选择的结果,而似乎是“被迫”的。

其实,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古希腊的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讲到过“违反意愿的行为”的两种情形:一是出于被迫(例如船长被飓风裹挟或被他人绑架而漂流到某地);二是出于无知(例如误将毒药给病人吃了)。——这当然都是常识,并不足奇,但亚里士多德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指出要对什么是“被迫”作出恰当的界定。

例如:船被飓风裹挟漂流到某地,或者船长被绑架而前往某地,这是真的完全“被迫”;但是船遇到飓风之后,船员们“被迫”抛弃船上所载的财宝,这个“被迫”却与前者不同。这个“被迫”,其实是在一种非常情况的“迫使”下,人们“自愿”作出了一种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自愿”作出的选择:正常情况下,决不会有人自愿地抛弃船上的财宝,但在非常情况下,它成为了人们的唯一选择——人们会说:“此时此刻,别无选择”。但这个唯一选择又是“自愿”的,人们会说,我们这一行为要说“不自愿”的话,那就是我们真不愿意碰上这场风暴,但是一旦遇上风暴已是既成事实,我们则是“自愿”抛弃财宝的。亚里士多德完全同意一般人的这种解释,他说:“行为是出于意愿的还是违反意愿的,只能就作出行为的那个时刻而言。”换言之,你在作出行为的那一时刻(而不是在此前的预想或此后的回顾中,比如在风暴来临前或风暴过去后),是按照自己的选择行事,还是被迫服从他人的意志,这才是区分这一行为是出于意愿还是违反意愿的关键。

如果把亚里士多德的话推进一步,可以说:越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人们就越是会说出“不得不如此”的理由,人们就越会认为自己的选择是被这些理由所“决定”的,是“被迫”的。然而黑格尔在《小逻辑》第158节中指出过“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这可能就是广为流传的黑格尔名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出处)。在同一节以及下一节里,黑格尔对必然与自由的关系(即“不得不如此”与“自由选择”的关系)作出了如下精彩论述:

“在必然性里表现为互相束缚,丧失独立性的两方面,虽有同一性,但最初也只是内在的,还没有出现在那受必然性支配的事物里。所以从这种观点看来,自由最初也只是抽象的,而这种抽象的自由也只有通过放弃自己当前的存在情况和所保有的东西,才可得到拯救。此外我们前此已见到,必然性发展的过程是采取克服它最初出现的僵硬外在性,而逐渐显示它的内在本质的方式。由此便可表明那彼此互相束缚的两方,事实上并非彼此陌生的,而只是一个全体中不同的环节。而每一环节与对方发生联系,正所以回复到它自己本身和自己与自己相结合。这就是由必然性转化到自由的过程,而这种自由并不单纯是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而反倒是一种具体的积极的自由。由此也可看出,认自由与必然为彼此互相排斥的看法,是如何地错误了。无疑地,必然作为必然还不是自由;但是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性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

“由必然到自由或由现实到概念的过渡是最艰苦的过程,因为独立的现实应当被理解为在过渡到别的独立现实的过程中并且在它与别的独立现实的同一性中,才具有它的一切实体性。这样一来,概念也就是最坚硬的东西了,因为概念本身正是这种同一性。但是那现实的实体本身,那在它的自为存在中不容许任何事物渗入的“原因”,即已经受了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并且必定要过渡到被设定的存在。而这种受必然性或命运的支配,才应说是最坚硬的事实。反之,对必然性加以思维,也就是对上述最坚硬的必然性的消解。因为思维就是在他物中自己与自己结合在一起。思维就是一种解放,而这种解放并不是逃避到抽象中去,而是指一个现实事物通过必然性的力量与别的现实事物联结在一起,但又不把这别的现实事物当成异己的他物,而是把它当成自己固有的存在和自己设定起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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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在这里区分了两类自由——确切地说,是自由的两个层面——即:1.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2.具体的积极的自由。实际上,在这里(以及在此之前),他还区分了两种必然——或者也可以说是必然的两个层面——即:1.僵硬的外在的必然;2.和显示出内在本质的必然。

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与那种僵硬外在的必然,可以说正是互相对立的。

抽象的否定性的自由,就是指对任何确定的东西说“不”的自由。乍一看,这是一种不受任何东西决定的自由,那就是自认为不管客观条件如何,只要我当时“高兴”,就可以不做出当时我所作的决定。例如,去设想不管客观条件如何,我如何受苦受难,其他人如何启发教导,只要我“高兴”,我就可以不做出当初我实际上做出的参加红军的决定,认为这就是我的“自由”的体现。但这种“自由”真正讲来,其实是空洞无内容的,因为它的意义就是“什么也决定不做”,因为就算你做出不参加红军的决定,那你不参加红军,做什么呢?去种田?去经商?去当地主?待在家闲逛?自杀?…….你总得做一个决定,换言之,事实上,你其实不能够用抽象的“不当红军(或不作任何决定)”来否定“当红军”的选择,你总得是用另外一个什么决定来否定这个选择——而这个另外的决定也是需要理由的,换言之,和“当红军”一样,也是被某些理由“决定”的。如果你停留在这种抽象否定的、无规定的“不当红军”的“自由”里,那这种“自由”其实等于“无”。

但是,人的自由中,确实包含了一个这样消极、否定的层面,即对任何考虑中的或者已经作出的决定说“不”的层面。我想,这和人对自己的有限性的自觉有关——上一篇讲费尔巴哈的文章里说了:费尔巴哈认为,人由于意识到自己类本质的无限性,而同时发现了自己作为个体的有限性。把他的话发挥一下,可以说:因此,人作为个体无论做出了什么选择,总会认为那不过是自己作为“类”可以做的无限多个选择之一——反过来说,无论排除了多少个选项,剩下的选项也仍然是无限多个,仍然是不确定。在这样一个无限的背景下,人总是认为被自己考虑过的东西是有限的,是不应该被绝对地确立的。拿上面的例子说,“当红军”之外,还有无限多个选择;不仅如此,即使把“当红军”、“务农”、“经商”这样一些我能想到的选择排除掉之后,还是有无限多个选择。——因此,我感到自己总是有说“不”的自由。

因此人的自由中的确含有这样一个消极否定的单纯说“不”的层面。但由以上分析可见:这个否定性的自由还只是潜在的,仅仅说“不”,并没有实现它自己,它对一切选择说“不”,仅仅是因为它把这些选择看作既定的、有限的,它说“不”,并不是为了永远说“不”,而是为了向无限的选择敞开。但是怎样达到无限,从而实现这个自由呢?真正讲来,这并不是单纯地否定一切确定的选择。单纯地否定一切有限,那正是黑格尔所批判的与有限性外在僵硬地对立的“恶无限性”,’而这种恶无限性不是真的无限,而恰恰是把你限制在一种单调的重复,一种有限的境界中:一切都是单纯地被否定,你的眼光只是被局限在单纯的量(选择1、选择2、选择3…….)的无限的、无休止的更替和取消,而没有看出这些选择之间的任何内在的质的差别。事实上,我们只有作出一个确定的有限的选择,深入到这个选择的里面,发挥这个选择的意义,我们才能到达新的境界,才是真正在走向一种内涵更丰富的无限性和自由。例如,在“当不当红军?”问题面前,不作任何选择来保持自己的“无限自由”,是不行的,实际上这不是自由,而是把自己囚禁在单纯否定之中;选择了“当红军”,并在这个有限的、确定的选择中走向一种新的生活,这才是真正走向无限,是一种通过生成新的质而不仅仅单纯的量的更替而实现的无限,而这也才是真的自由。

而另一方面,僵硬的外在的必然,则是让必然性停留在单纯的中介过程里,即是停留在这样一个过程中:Z为什么是必然的?是因为有前提Y的中介,有了前提Y,Z就是必然的;Y为什么是必然的?因为有前提X的中介;前提X为什么是必然的?因为有前提W的中介…….如此以致无穷。换言之,抽象外在的必然性,总是把一个事物看作决定于它物的,而这它物又决定于另一它物,结果归根到底,每一个事物的必然性的终极根据都是追溯不到,悬而未决的,这样其实反倒让所有貌似必然的事物都成了偶然的东西。

但如同抽象的否定的自由确实是真正的自由的一个层面一样,僵硬的外在的必然,也确实是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一个层面。我用来论证这一点的出发点,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称之为“只有绝对的客观,没有绝对的主观”。例如,我们所想做的任何看似“完全主观的”决定,只要我们去描述它的内容,特别是考虑这个决定的“理由”、“原因”,你就会发现我们考虑的已经不是“主观”,而是在考虑一件完全客观的事情了。一个更鲜明的例证,是我们考虑他人的意识的时候,他人的意识,只有对他自己来说才是“主观”的,而对于我们则是完全“客观”的。这就告诉我们,客观性、必然性,一开始总是会被看做完全外在于主观,与主观相对立的东西。

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毕竟还有所谓“主观”?    这首先是因为,即使是外在的必然性,要真正实现出来,是通过普遍交互作用而不是单方面的“迫使”的方式。例如地球的绕日公转与绕地轴自转,这是一种完全没有意识参与的物理运动,但这个运动并不只是太阳这个“外因”单方面决定的,而是地球与太阳(甚至其它天体)的交互作用决定的。著名的“三体问题”,正是在告诉我们:在存在这种交互作用的情况下,所谓“外在必然性”实现出来,决不像休谟等人设想的是一个弹子球撞击另一个弹子球,或是依次倒下的“多米诺骨牌”那么简单。三体系统的运动,按说是应该具有必然性的,但这个必然性很抽象,根据方程式不能求出通解(无法根据初始设定给出运动轨迹),因此三体系统一般来说是不可预测的。但是,这无穷无尽相互作用要实现为一种必然性,必须有一个场合让它们集中涌现出来,并充分展开。例如对三体问题,就是要把其中的一个体的某些属性(例如质量)忽略不计,将其化为“二体”问题来求得近似解。   

 在研究任何个别的自然现象时也是这样,我们必须将这一现象看作在一定条件下“自己就会如此”,或者说它不再关注外部条件到自己的发生之间还有什么其它条件为中介——这是永远会有的,打个比方,这就如同著名的芝诺悖论所启发我们的(当然这不是芝诺悖论的本意),0之后就必然会是1吗?事实上是有无穷的中介的,从0到1之间,总是可以有0.9、0.99、0.999……——而是自己将所有这些外部条件统摄起来,自己决定了自己将会如何。正因为外在必然性的条件太多了,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最终必须将它们集中起来、内在化,外在必然性才能作为“必然性”而不是无数不相干的条件的无休止堆积,而实现出来。对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是这样:被所有外在条件所决定的那一事物的独立存在,正是所有这些外在条件发生作用的必要前提。    

 这样,一个事物之所以是自己这样,是因为它统摄了一切外部条件,在一切外部条件上回到自身,这就是必然性。这就是黑格尔说的,必然性其实是事物的自身同一性,是自己通过外在中介而与自己相联系:

“发展了的现实性,作为内与外合而为一的更替,作为内与外的两个相反的运动联合成为一个运动的更替,这就是必然性”,所谓“内和外运动的联合”,就是说一事物的必然性,是这一事物向外寻求条件,和让这些条件回返到此事物自身的统一,即黑格尔所谓“我们所要达到的必然性,即一物之所以是一物,乃是通过它自己本身,这虽然可以说是中介性的,但它却同时扬弃其中介过程,并把它包含在自身之内。因此对于有必然性的事物,我们说:“它是”,于是我们便把它当成单纯的自身联系,在这种自身联系里,它受它物制约的依它性也因而摆脱掉了。”    

 比如在上例中,1是怎么来的?必然性何在?我们可以给出从0到0.999…..的无数个前提条件作为中介,但是到最后,还是要让1自己来统摄它们,把它们看作是一步步指向1的,而一旦这样统摄了,你就会发现0到0.999……并不只是数轴上一个个和1相分离的外在的点,而是被1吸收了,它们自身就成为了1的成分——1这个数本身就包含了0到0.999……所有的数,因此,从0到1的必然性运动,其实不过是1在展开和实现它自身的同一性罢了。     

以往的机械决定论讲事物的必然性,过度强调了事物的外部条件与事物本身的分离和对立,强调外部条件对事物的单向制约,但忽略了事物同时也要通过外部条件而回到自身,忽略了事物自身的独立性、同一性,正是外部条件发挥决定作用的条件——对这一点的强调,正是黑格尔哲学有关必然性的思想的精彩之处。直到现在,英美分析哲学仍然忽略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此也还没有有足够的重视,也就不能真正弄清黑格尔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决定论与机械决定论的区别究竟何在。

总之,任何事物,我们越是强调它的必然性,它就越是必须有相对于外在条件的独立性、同一性。这一个独立性和同一性,如果在人身上实现,那就是主观性。黑格尔认为,主观性不能仅仅被看作单纯、有限、直接的东西,或是具有私人利益和特殊嗜好的偶然任性的内容,而指出:

“真正讲来,主观性是内在于客观事情的,因此这种意义的无限的主观性,就是客观事情本身的真理。”

主观性不能被理解为偶然任性的东西,或与客观实质或事物仅仅是对立的东西,因为人恰恰只有通过主观性,才能和整个客观世界发生最为全面、丰富、深刻的联系,才能实现客观世界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必然性。

因此,人的自由,人对自由的感受,不是凭空的,不是虚幻的,不是与客观的东西完全对立的,相反,它正是人的主观性和客观世界发生这种全面、丰富、深刻的联系,实现那种更高的客观必然性的宏大进程本身及其反映——明白这一点,是我们接下去对“自由意志”进行探讨的根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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