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看互联网宗教治理

从“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看互联网宗教治理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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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哈尔滨地铁上有人宣扬基督教,遭年轻大学生驳斥,赢得掌声一片。小伙慷慨陈词:中华文明几千年来从来就没有没落过,我们中国人要强大,必须要从精神上强大,我们中国讲究的是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您现在在颠覆我们五千年上下的文化,你选择去信耶稣,不如去信女娲捏小人!现场短视频被传到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哔站等短视频(社交)平台,迅速登上热搜,播放上亿次,超百万人参与讨论互动,引发网上热议。舆情整体于我有利,大部分网友支持小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但网络上部分人士的反应值得关注。

一、“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舆情中的观点交锋

(一)文化自信还是文化自卑

1.有观点认为小伙子发声体现了文化自信。

5月26日检索相关话题,靠前的部分抖音账号有超百万网友参与讨论。越牛传媒、中国蓝新闻、香港卫视、洪观新闻、藤县传媒、海报新闻、菏泽广电融媒、长城新媒体、重庆卫视等官方媒体账号转发视频,曹小月、姜扶苏、韩曙光等网络大V参与了讨论。大部分账号肯定小伙子坚持正义,体现了年轻一代的文化自信。如“越牛传媒”5月14日视频称,大妈在地铁上宣传国外信仰文化被小伙子激情“怒怼”,我们中国讲究的是文化自信,转评赞达41.5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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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账号“爱国青年刘战神”转发“越牛视频”称,“中国几千年历史,讲究的是文化自信和自强”。“动静贵州”“大湾区新闻”“项城新闻”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转发了大学生观点,如“中国几千年历史讲究的是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称赞小伙子是“中国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在年轻人集中的哔哩哔哩网站,网友认为小伙子的做法体现了文化自信,称其为“地铁判官”,有博主建议吸收这个大学生入党。UP主“陈先生的纪录片”15日发布《大型纪录片<哈尔滨地铁判官>》称,00后小伙宣传文化自信,化身地铁判官!已播放7.9万次。“啊牛哥纪录片”15日发帖《建议给这位大学生入党,大型纪录片<地铁里红光>》,已播放4万次。“燃新闻”视频《阿姨在地铁上鼓吹外国信仰,大学生慷慨陈词有理有据进行反驳》播放2.1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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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账号“大皖新闻”15日发布《大妈在地铁上鼓吹外国信仰,大学生慷慨陈词有理有据进行反驳,中国文化几千年从来就没有没落过》,转评赞77.2万个。“中国蓝新闻”(浙江卫视)13日发布《老阿姨在地铁传国外文化信仰,男大学生慷慨激情发言》,转评赞8万次。“主持人曹小月”14日发布《中国青年就该这样》,转评赞1.4万。

2.有观点认为小伙子盲目排外,是文化自卑。

抖音账号“教育杂货铺”称,小伙子盲目排外,是文化排他、文化自卑;“刘慧玲东山再起”称,大妈才是文化自信,她确信自己所信的这一位是爱人类的大能者。快手账号“好奇社长”18日发帖称,小伙子是文化自卑。

(二)地铁传教是否合法

1.有观点反对地铁传教。

微博账号“大川成长价值投资”5月15日发帖称,小伙子三观很正,你信你的,他信他的,没人管你,但在公共场合宣扬,会影响未成年人;“天涯社区”16日发帖称,不要在地铁上宣扬神学以免影响三观未确立的、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微信公众号“津云”称,公共场合传教影响未成年人三观。

2.有观点支持地铁传教。

快手账号“好奇社长”18日发帖称,公民有传教自由,《宗教事务条例》违反宪法。微信公众号“如鹰展翅419”称,大妈在地铁上把最好的东西分享给别人,在传福音,没有影响任何人。

(三)基督教是文化入侵还是优秀文化传入?

发声的官方媒体基本上都赞成小伙子关于“传播西方神学思想属于文化入侵”的看法,但有部分疑似基督教等宗教界人士账号则持相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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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伊一在澳洲”称,基督教不属于文化入侵,没有信仰的人不配谈信仰。“真情日记”称,中国的著名大学和医院,当年都是传教士免费建的,而且看病免费,要懂得感恩,要尊重历史。“温州人老蒋”称,大妈宣传的是西方文化、西方的信仰。抖音账号“彼此相爱的”称,除道教外的四大宗教都是外来文化,都是文化入侵?小伙子在搞文化对立。微博账号“cigut”5月18日发帖称,接受天主教或者基督教之类的西方文明并不会颠覆孔子的谆谆教诲,反而会完善和成就他的理念,为他希望多元文化结合的理想实现超越的基础。YouTube账号“纽约二少爷”5月19日发帖称,粗俗无礼的哈尔滨地铁上的中国小伙怒怼基督教传福音的大妈,忘记中国最好的大学和最好的医院是从哪里来的。

(四)大妈和小伙谁有信仰?

部分疑似基督教传教账号几乎众口一词称,大妈才是有真正有信仰者。

快手账号“以色列凯兄”16日发布《大学生和老阿姨,你应该支持谁》称,阿姨有爱心,考虑别人的需要,把最神圣最好的东西分享给身边人,福气是大的;17日发布《哈尔滨地铁阿姨输了世界却赢得了冠冕》称,小伙子不具备评论大妈的资格,永远不要嘲笑有信仰的人。“涛弟兄有话说”17日发视频称,阿姨有信心、勇气和胆量,让更多人认识了祂,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每日箴言智慧”25日发布《面对地铁上的新闻,我来说两句》称,现在很多人在关注信仰,甚至在探索生命倒地从哪里来?但信仰和中国文化是两回事。

微信公众号“林林在努力路上”、“鱼皮巴巴巴巴”等称,“做人没有信仰,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如果一个人连信仰都没有,还谈什么爱国。支持哈尔滨地铁大妈!请不要灰心不要丧气,因为你背后是上帝,是全国有信仰的姊妹。“屁屁妥”称“人一定要有信仰,小伙应该给大妈道歉”。

知乎账号“南国劲松”17日发布《哈尔滨地铁小伙怒怼大妈,一个缺乏信仰的民族会陷入无底线内卷!》称,中国现在已经有了1亿基督徒,相比于美国,我们的基督徒更纯洁,基本上都是信耶稣的。而美国却有很多人相信天主教,估计在2050年前后,我国的基督徒人数将会超过美国。

二、“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涉及的宗教政策

关于“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网上舆论争论主要围绕宗教话题展开,以下两个问题不容回避:

(一)关于地铁上能否传教的问题

2018年2月1日施行《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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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属于公共场所,传教系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包括传教)应在宗教场所(如教堂)等指定的场所进行,在地铁传教违法。近些年,不断发现有人在城市广场、商场、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拉人传教。对这些违法行为,群众可拨打110报警。

(二)关于互联网上能否传教问题

抖音、快手、微信、微博、哔站、小红书等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宗教信息泛滥,海量账户直接或间接提供宗教信息服务,部分赤裸裸传教,甚至发现宣扬全能神等邪教的账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互联网传教问题有明确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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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第十七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对于网上非法宗教活动,《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责任。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超出批准或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注册用户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责令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提供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直至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还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电影主管部门、出版主管部门等依法处置。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如网上传教,群众可以区分情况,向宗教事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三、“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对互联网宗教治理的启示

梳理“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网络舆情发现。一是国内网民尤其年轻一代,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深刻认同,文化自信心增强。面对西方腐朽文化侵蚀,他们敢于亮剑。二是互联网意识形态环境有较大改观,网上充盈正能量。在涉及宗教等敏感话题方面,大皖新闻、越牛传媒、中国蓝新闻、香港卫视、洪观新闻、藤县传媒、海报新闻、菏泽广电融媒、长城新媒体、重庆卫视等官方媒体账号敢于举旗亮剑,有效引导了舆论。三是互联网宗教信息泛滥,处于半失控状态。一些宗教信徒毫无顾忌地网上传教,亟待治理,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警惕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宗教自由幌子打压遏制中国

近年来,美国将所谓的国际宗教自由作为其推行全球战略、宣扬美国理念与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2018年7月,美国主持召开了首届“促进宗教自由部长级会议”,有80国代表与会。会议通过了《波托马克宣言》以及《波托马克行动计划》,推动各国和地区参照美国做法设立国际宗教自由大使一职,成立“国际宗教自由基金”以资助“国际宗教自由”活动以及所谓“受宗教迫害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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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美国国务院召开了规模更大的第二届“促进宗教自由部长级会议”,有10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名官方和民间代表参会。

2020年2月5日,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宣布成立“国际宗教自由联盟”(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lliance /IRF Alliance),有33个成员。该联盟由参与国家和地区自愿组成,没有投票程序,对成员也无惩罚机制。这种建构看似松散,但实际上更便于美国操控,成为完全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组织。蓬佩奥对宗教自由话题津津乐道。2021年1月7日,他发推文称,“对我个人来说,没有比宗教自由更重要的人权外交。”

该组织成为美国利用宗教反华的重要国际组织。2023年1月31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第三届“国际宗教自由峰会”上,美国众议院外事委员会主席麦考尔(Michael McCaul)叫嚣,为了捍卫宗教自由,我们必须对抗中国。2024年1 月 30 日至 31 日第四届国际宗教自由 (IRF) 峰会在华盛顿举行。会议抛出中国、伊朗等国“压制基督教传播”等话题。

(二)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团结广大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信教公民同不信教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政治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不会因信仰不同造成权利上的不平等。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不得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强制他人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不信教或者信仰其他宗教的公民,不得利用宗教妨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必须尊重公序良俗,尊重文化传统和社会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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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国家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宣传极端思想和从事极端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宗教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得恢复已经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不得利用宗教从事危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的活动。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是中国宪法确定的原则。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民族独立、社会进步的斗争中,基于天主教和基督教长期被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所控制和利用,被称作“洋教”的屈辱历史,由中国信教公民自主作出的历史性选择。这一原则,顺应了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潮流,顺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时代要求,使中国宗教的面貌焕然一新,得到国际宗教友好人士的普遍理解、尊重和支持。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是要断绝中国宗教组织同境外宗教组织的正常联系。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各宗教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流交往,建立、发展、巩固同海外宗教界的友好关系,增信释疑,展示良好形象。对境外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控制中国宗教组织、干涉中国宗教事务,甚至企图颠覆中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将依法处置。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引导信教公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就是要引导宗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教规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

(三)应加强互联网宗教治理

近年来,涉宗教内容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纷纷涌现,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组织和个人在网上开设虚拟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从事宗教活动,开展宗教教育,扰乱和冲击正常宗教事务管理秩序;有的打着宗教旗号,在网上从事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和封建迷信等活动,损害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有的在网上发表违背党的宗教政策的言论,或煽动宗教狂热,或污蔑攻击宗教,或挑起宗教间矛盾,影响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的在网上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和分裂主义思想,鼓动和策划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和政治安定,危害国家安全。

境外非法宗教、邪教通过互联网向境内渗透。几乎所有邪教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法 轮 功、全能神等邪教网站门类齐全、涉及多个语种、在境外互联网上影响较大。耶和华见证人、万民中央教会、上帝的教会等非法宗教建立中文网站,向国内渗透。“新天地教会”在YY、ZOOM、WOWO、小红书等平台直播、非法传教,给信徒洗脑。他们利用电报等社交软件联络,逃避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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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交锋的最前沿,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缺口,先从搞乱人们思想入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西方反华势力一直妄图利用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来“扳倒中国”。他们打着宗教自由、人权旗号向中国发难,炮制“宗教迫害”虚假案例,传播其所谓的普世价值,妄图利用宗教搞颜色革命、街头政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网络视听已成为第一大互联网应用,用户规模达10.74亿人,网民使用率98.3%。

可以说,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尽管主管部门制定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但在执行中面临较大挑战。一是用户群体规模大。我国约有一亿多信教人群,且还在不断增长。信教群众大都在使用互联网。二是“互联网宗教信息”难认定。宗教种类繁多,内容包罗万象。对于不具备宗教专业知识的群众来说,很难判断哪些属于“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三是别有用的人故意打擦边球。他们包装、掩饰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等,发布似是而非的东西。四是全球化趋势下人员流动频繁,对境外渗透的宗教信息管控难度大。

网络空间不是“宗教活动特区”,也不是“宗教舆论飞地”。

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是确保我国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工作。

一是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尤其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云南省已经制定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切实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要完善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优化平台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引导合法宗教团体和场所、宗教院校提升运用互联网开展宗教信息服务的水平,传播正面声音。

三是发动群众,用好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增加相关板块,以方便群众举报:①网上传教;②开展宗教教育培训;③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④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⑤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震慑以身试法者。五是加强宗教事务部门处置非法或违规互联网宗教信息的队伍建设。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宗教研究结构、专业人士的智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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