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先进制造业出海的底线

刘永亮 (四川文理学院)

2024年7 月 25 - 26 日,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在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上,表示,美国对中国过度对工厂进行投资、并对外倾销廉价商品表示担忧,中国无视“产能过剩”问题,想要继续成为“世界工厂”,独霸全球制造业,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不能接受这种情况的出现。

7月27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老挝万象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举行会晤时表示:“美国对中国全球供应链角色感到担忧,美方希望在全球供应链安全和经济复苏方面加强与中国的合作。”随后又表示:“达成这一合作的前提是中国必须在某一领域作出让步。”  

相连的两次会议上,美国领导人表达了对中国产能的担忧、指责和要求。担忧和指责就是认为中国对工厂过度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对外倾销廉价商品,中国在以此谋求“世界工厂”地位,企图独霸全球制造业,而世界很多国家都对此不满,因为这危及全球供应链安全和经济复苏。要求就是中国必须在某一领域作出让步。

如果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就可发现,美国领导人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毫不奇怪,简单讲就是“一切都怪中国”,和东南岛屿上的“绿色政党”腔调一致。只不过他们更豪横一些,要求中国“必须在某一领域作出让步”。所谓让步,通常就是买美债、承受高关税、限制产能或者产能外迁等等。

对美国领导人的这种担忧、指责和要求,可以有两种态度:一是回击和反驳,二是协商和变革。两种态度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都可以是合理的,既可以视美方意图和态度而定,也可以视中国的目标和战略而定。

首先我们要注意,美国所指责的中国产能过剩、对外倾销、世界工厂等都不是针对中国的一般中低端制造业,中低端制造业过去很久中国就占据很大比重,但美国并未表达过担忧或指责,因为美西方国家自己不愿意生产这些产品,中国主要是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竞争。尽管现在他们也希望尽可能地把这些产业迁出中国,以打击中国就业、税收及利润,但这不是重点。

他们真正关心的是高端或者先进制造业,目前尤其是指光伏产品、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因为高科技领域过去是发达国家所独占的,现在中国的强势介入就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形成竞争。而这些领域一般技术先进,附加值高,对税收、高工资、国家核心竞争力乃至国家安全影响重大。中国如果在高端先进制造业领域也能够站稳脚跟,甚至领先西方发达国家,那么美西方国家将无法继续遏制中国,西方国家对国际格局或国际事务将丧失一家独大的影响力。

如果美西方国家从巩固其霸权地位、遏制中国崛起的目的出发对中国进行指责,或者中国从捍卫自身合法利益、维护民族复兴权利角度出发,中国当然应该予以有理有据地反驳。中国如今的产业地位是中国数十年辛苦发展的结果,与中国政府的科学决策、中国企业的苦心经营、中国劳动者的辛勤工作密切相关,没有违背国际通行规则,美西方国家的指责完全是没有根据的。中国人民有权依靠自己的奋斗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中国依靠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如果美西方国家强行改变中国与世界的经贸关系,这就是扭曲市场经济规则,在全球范围内按照西方国家的意愿对世界经济实施计划控制,这是违背历史潮流的。

如果美西方国家真的是希望维护各国经济贸易平衡、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的平衡稳定增长,要求与中国开展协商合作解决全球经济问题,那么中国很愿意开展这种协商合作,因为这与中国倡导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以及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致的。

但是,协商合作解决包括美西方国家关注点的全球经济问题应该各方共担责任,而不能是单方面向中国提条件要让步。美西方国家应该停止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开展包括高科技在内的不合理制裁,合理定价自身的高科技产品,放弃美元霸权地位,减少军费开支,停止干涉他国内政,等等等等。

在美西方国家表现出充分协商合作意愿前提下,中国愿意在自己有优势的高科技领域与世界共享红利,助力改变国际产业链过于集中和世界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包括推动中国高科技企业对外投资。

但是,鉴于美西方国家过去的不良记录,以及解决问题的复杂性,中国推动高科技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充分谨慎,确保自身利益不会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为此,遵循以下原则是必要的。

第一,投资的规模不能大于中国大陆的本土企业。这是要保证相关高科技企业产生的税收、工资和利润大部分都归于本国,因为相关研发费用都是由本地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保证了投资回报收益主要服务于中国大陆本身国强民富的总体目标,同时使高科技企业保持先进科技研发的持续投入。

第二,投资的对象只能是中国友好国家。高科技投资意味着较稳定和可观的回报收益,投资于友好国家可以鼓励其对华友好政策并对其他国家产生良好示范作用,有利于在国际上扩大中国朋友圈和影响力。

第三,海外中国高科技企业控制权要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中。中国人自己研发的高科技要能带来稳定收益,就要确保技术秘密不轻易外泄,防止“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被不良外国人用以反向超越和控制中国。为此,海外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关键设备要由本土中国企业制造,其企业高管要由中国人担任。

第四,海外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出资结构应是外方提供资金,中方提供技术、关键设备和高级管理人才的中外合资企业模式。这种结构下,中国企业风险小,外方背信弃义可能性相对较低。由于很多国家是西方民主制度国家,国内政局不稳定,受内外部反对势力影响可能性高,为防止中方投资受到投资对象国政局变化造成不利影响,这种投资结构对中方企业较为有利,也是对象国获得中方投资的必要条件。基于过去一些国家采取“杀猪盘”方式收割外资,这是减少损失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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