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职务作品能通过某些协议来规避么?

是不是可以通过签订某种协议或者协议的某些条款来规避署名权的实施?

举个例子(只是例子,不是实际),假定某甲(我确实不知道是谁)通过某种方式(无论是设计竞赛也好,委托设计也好)提可口可乐公司设计了那个飘带图案。作为职务作品,是可以肯定的。那么其在报酬之外的署名权如何体现?因为该图案被企业用作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么,大家都知道,除了图案,还有个R或TM(根据国家不同),除此之外,就没有作者的任何信息了,最典型的署名权也没有。这是不是规避还是故意损害作者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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