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市场下数字资源不应永久垄断,应该建立国家公共数字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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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市场下的网络渠道垄断是Bug,应该以适度垄断方式治理渠道垄断。即允许适度垄断,不允许永久垄断。
即鼓励了创新,又阻止了圈地。
比如,电影、电视剧、音乐、论文等都属于渠道垄断。
建议建立华夏公共影视库、音乐库、论文库等国家免费公共资源库。
电影电视剧发行一定年限后(比如3年)强制转移至公共资源库供国民(非商业)免费使用。音乐、论文亦如此。
不能每发行一个作品,都是让渠道吃一辈子,这不符合社会主义,也不符合鼓励创新。
有人可能说,作品是人家作者的/渠道的。话虽如此,但既然发行出来赚钱,那就是”商品“,也需要具有“商品”特征的管理属性。否则此类垄断将无穷无尽。
假如是你创作的不拿来当商品赚钱,那永远是你的。但既然用来赚钱,就应该强制要求具有“符合相应类别商品相应特征的管理属性”。
这是鼓励创新,亦是防止圈地。因为如果能躺着(垄断)赚钱,资本是不会去追求创新的。
资本积极创新开发了渠道(包括平台、APP等)、统筹了网络工具等,目的是赚钱,是垄断赚钱。这跟打工人的工作是为了不工作,是一样的。
所以,对大厂垄断进行“适度垄断”方式的管理,即是鼓励了创新(让大厂有利可图),又防止了(这种有利可图)变成圈地赚钱(资本躺平),甚至成为创新的阻碍。
对躺赚的行业(渠道等)进行适度的驱动,才能不断活跃资本,活跃创新。
即让资本看到赚钱的方向,又要防止(成为圈地)躺赚。如果躺赚,资本哪来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