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民:八旗是民族? 是不靠集体屯垦生计的国家“事业编” 预备役军户

编户齐民:八旗是民族?  是不靠集体屯垦生计的国家“事业编” 预备役军户

一  清朝前的府兵制与卫所兵户制

  中国古代的“府兵”制度,发源于北魏,兴盛于唐朝。“府兵”平时耕种国家给予的农田,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免于承担徭役,只有在战时服“兵役”。

而明代的“卫所制”中,卫所兵是“世承”的,不但要服“兵役”,同时还要替国家种田(屯田)。

“府兵制”的兵有自己的田产,“卫所制”的兵没有自己的田产”。府兵作战,自备武器与军粮;卫所兵作战,国家发兵器与军粮。早期的“府兵”,可以获得“贵族的荣誉感”。因为当时,只有身份得到认同的人,才有资格为了国家上战场。明代“卫所兵”出身“贱籍”,毫无荣誉感可言。

“府兵”制最初是由北魏时代,少数民族政权兴起的一种兵制。在这种制度中,最初担任“府兵”的,全部是鲜卑少数民族中的贵族。汉人被排除在兵制之外,专门负责种地。我们现在读《木兰诗》时,看到花木兰的家庭,就是这样的北魏贵族家庭。北魏王朝初期,鲜卑族是统治阶级。北魏朝廷对于鲜卑人的信任度,远高于汉人。

  因此,采用“府兵”制,通过奖励贵族田产,来收获他们的忠诚度。同时让他们闲时务农,自给自足;战时提枪,保家卫国。由于这些“府兵”,本身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小地主”,国家生死存亡,和他们自己的财产得失,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所以他们打起仗来,就比普通的、没有土地的士兵更加卖力。

  这种制度发展到了唐朝前期,“府兵”的成分主要是关陇贵族,后期也有一部分“中产”者加入。不过,由于大唐开疆拓土,中后期频繁与少数民族政权爆发冲突,打起仗来没完没了,很多“府兵”常年戍边归不了家,于是就军心涣散了。再加上后来出现耕地被藩镇抢夺、兼并的问题,“府兵制”就彻底被瓦解了。

 “卫所制”是明代朱元璋参考前朝的军制发展出来的,他和“府兵制”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但是也有非常大的区别。一是,“卫所制”的军人出自“世袭军户”,一人当兵子子孙孙都要服兵役;二是,除了服兵役,同时还要给国家“屯田”。通过上交公粮来养活卫所以及卫所的官员,本身压力特别大。卫所里的兵丁,在军户中抽一名适龄的男子充任,他们拖家带口被迁到边远地方屯田。

  但是屯田生产出来的粮食,并不是像“府兵”一样可以归自己所有,而是要上交给卫所的官员,再由官员按月支付很少的银子来维持生活。军户们本来已经活得像奴隶一样了,更有甚者,很多屯田当地的王公贵族,把“卫所兵”当成自己的家奴,除了让他们种国家的公田,还经常拉他们去种自己的私田。时间一长,“卫所兵”们或者就怠战,或者就逃走,最终成为了流民。

  到了明代嘉靖年间,逃走的军户多达七成以上。整个“卫所制”彻底宣告瓦解,朝廷不得不采用新的兵制来代替。事实上在明朝前期,“卫所制”带出来的兵,战斗力还是非常强的,他们种公田(屯田),领粮饷,因为是职业军队,训练有素,作战顽强勇猛,为扫荡北元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到了后世,社会生产力发达,经济繁荣。眼看着身边的人都过上了好日子,自己还过得像奴隶一样,就很难安心替国家卖命。

二  清朝的八旗丁户与八旗兵

  在明朝末期,女真族的社会发展迅速,为了更好地组织和调动族人的力量,努尔哈赤实行了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固山额真等领导体制,以狩猎组织的形态来管理族人。随着女真族社会的发展和军事需要,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分别以黄、白、红、蓝四色为四旗,初步确立了八旗制度的基础。

随着清朝的建立和发展,八旗制度也经历了不断的演变。1615年,努尔哈赤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八旗之制确立。这种编制不仅扩大了军队的规模,也增强了女真族的军事力量。在清朝入关前,八旗是清朝军队的主要力量,他们凭借强大的战斗力和高效的指挥系统,取得了对明朝战争的胜利。

  八旗制度是一种复杂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形式,即不靠集体种地作为生计、专职为国家作战的国家“事业编”预备役 兵户组织。

八旗制度的特点在于其独特的地位和特权。在清朝社会中,八旗的地位较高,享有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待遇。八旗成员被赋予了世袭的特权,例如在兵役、俸禄和官职等方面。然而,这种特权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例如八旗成员逐渐变得懒惰和颓废,缺乏进取心和创造力。

  而满族,就是混在八旗军户群体概念下历史衍生出的人造民族。有清一朝不是表面的民族统治问题,而是不靠集体屯垦生计的国家“事业编” 预备役军户集团 的统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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