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没有任何社会责任与义务,通过消减自己的养老金来帮助年轻人

【本文来自《50后阿姨称老年人不要再涨工资了,应该把钱省下来给年轻人涨,大家咋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第一,老年人不是失去权利或者被剥夺权利的人,老年人是与其他成年人完全一样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他们的公民权与其他年龄段的成年人完全相同。没有人能在法律之外,直接或间接地剥夺他们的任何权利,包括获得养老金的权利。

第二,从道德层面来说,老年人是为社会贡献了一生的人。他们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养老待遇,由国家制定的养老规则,通过法律和制度来加以确定和保障,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力加以改变;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根本没有任何社会责任与义务,要通过消减自己的养老金来帮助年轻人。这种强加的道德绑架是可耻的与不道德的,在任何文明社会都不成立。如果个别老人善良地表达类似的愿望,也仅仅是他自己的想法,可以表示尊重,但依然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

第三,未成年人抚养与老年养老制度,是所有文明社会的制度主体之一。一个健康的,理智的社会,只会在这两座制度建筑上添砖加瓦,绝不会拆东墙补西墙;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必然是社会基础出现了极大的动摇与损伤,比如现在的阿根廷。我们中国当然不是这种情况,所谓看老的帮小的之说,纯属臆想。

第四,任何动摇养老制度前景的说法与行为都是极其疯狂与反智的;所有人都会老,概莫能免。衰老与死亡,是最大的社会与自然规则的公平。如果有人在未老之时,向养老制度下手,他不过是在向自己的未来开枪射击。他现在活着,但他的未来可能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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