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看到报纸上讲过:在中国的广大草原地区,人民公社时期对草场的规划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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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光是自主经营的问题。农民有了自主权,只要对他有利,他会积极想办法改善经营方式、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如市场原则之上的各种合作、新产品、良种、新耕作方法,现在还引进了智能化。在公社制度下,这一切根本不可能有,看看那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产品、技术、管理方式几十年不变,就知道公社在采用新科技、新方法根本不可能跟自主经营的农民比

你说得不对!我曾经看到报纸上讲过:在中国的广大草原地区,人民公社时期对草场的规划是非常合理的,后来把草场承包给牧民后,牧民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对草场竭泽而渔,导致草场严重退化。

在私人承包时期种什么也不是农民说了算的。70年代的农业战场模范、女省委书记吕玉兰,80年代下放到一个县当县委副书记。她看到苏南许多地区的农民是靠种 花致富的,于是向上级打报告,要求允许他们县的农民也种 花,上级也同意了。这是因为80年代国际形势缓和了,国家判断战争打不起来,而且可以从国际市场上买粮食,才允许农民种花致富的,可是在70年代能够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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