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刑事罪行条例》里的叛逆罪,荒谬可笑程度,简直匪夷所思

【本文由“成道之子”推荐,来自《“维多利亚”和“皇后”这两个名字,在香港可谓“深入人心”》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些地名路名不算什么,慢慢改就是了,但是与之相比的是,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有一条罪竟然叫作叛逆罪,而对于这个“叛逆罪”的定性范围,其荒谬可笑之程度,简直匪夷所思,此罪名竟然是为保护英女王设立的,而香港回归27年了,却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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