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目前为止律师们翻车最严重的一次
【#律师说法#——多益网络徐波案篇】
律师说法,专注热点普法!#煮肘二妞妈#引起热议,律师解析煮肘案件判决争议@微博法律今日18时前法律内容解读>>
律师@冯律师法:本案当中,究为何种法律关系对案件结果影响极大,人民法院应当有初步认定,如果认定法律关系与原告起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应当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微博正文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战律师:以中国的司法逻辑来看,徐波所谓的捐精协议其实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而且也违背中国的公序良俗。微博正文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法职_庞九林律师:不过,本案到底是不是借款,还真不一定有转账记录,就能证明是借款。这点,最高法院有案例,黑龙江法院判决,思路基本按照最高法判例来的。微博正文
法律博主@山风律师:若双方是存在情侣关系的,仅凭转账记录和备注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因为情侣关系是一种深度的关系,金钱往来十分频繁,也有各种其他事由而导致了金钱往来,故不能简单凭转账记录就说存在借贷关系。微博正文
律师@雷家茂律师: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尤其是刑法并没有对代孕行为进行专门规制,从而导致了法律在面对代孕行为时略显无力,很难将相关人员定罪量刑。微博正文
律师@隐于庭的小法师:在代孕中,怀孕分娩这一环节从不孕夫妻中的妻子一方转移给了其他女性,从而背离了“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及由此建立的法律制度,故不为我国法律所认可。微博正文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洁律师:综合在案证据,原告没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这里有个重要的裁判观点,也是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例验证过的,仅仅在转账时单方备注“借款”,因为是单方行为,并不能直接确定所转的款项是“借款”,还是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微博正文
法律博主@皇城根下刀笔吏:由于两人有长达十几年的复杂的男女关系,且通过传统和非传统方式,生育了十几个孩子,两人之间的转账,到底是属于借款,还是属于赠与,还是属于消费开支,从实质性角度出发,不一定容易评判。微博正文
法律博主@律师逻格斯:如果原告认为是借贷,法官认为是赠予,那么法官应当询问原告要不要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原告坚持不变更,再作出判决。微博正文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马艺宾律师:从徐老板的证据来看,转账记录只能证明款已经实际支付给了对方。但是证明不了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也就是一方要借钱,另一方同意借,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微博正文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敏律师:女方如果提出双方之间款项支付的其他事实基础,举证责任将重新回到男方,男方要进一步证明借款意思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要承担不利后果。微博正文
律师@吴声威wsw:原告把原来主张是借贷的法律关系变更成了保管的法律关系,或者赠与的法律关系(撤销权)。这种变更等于把原来的诉讼完全撤诉,然后重新起诉。微博正文
法律博主@斯文败类W律师:民间借贷案件,法律关系看似简单,但实务中在事实认定方面,往往非常复杂,争议很大。法院认定并非无懈可击微博正文
专职律师@律界王凯:法院裁判是一事一判,徐波以民间借贷起诉,那法院就只审是不是借贷,女方要不要偿还借款。法院并没有认定,现在女方手里的三亿就是赠予,而且女方在庭审中的答辩,主张的也是财产混同,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