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的数据出境规定

我国从来没规定过数据一律不准出境。只要是正常人类都能理解这一点。只有某些特殊数据的出境才需要审查,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向国家网信办申报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  (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 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四)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数据出境行为:  (一)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存储至境外;  (二)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三)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数据出境行为。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等的数据。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普通工业软件是挨着哪条了?某版宠自high成这样?

一般我只回复的,但被某只美国ip版宠拉黑了,就单独发一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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