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正当防卫?
面对不法侵害,最难拿捏的就是正当防卫了。
何谓正当防卫呢?
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段子,太能说明“正当防卫”的问题了:
举个例子,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今儿转个同行@马小希的解读,与大家一起再重温一下
三周没更新,过年前嘛,我的本职工作是律师,过年放假在家,主要想放空自己,干一点跟工作上的事儿没关系的事情,没成想,春节档不允许,一部《第二十条》在律师圈子刷过来刷过去。
今天不谈电影,因为我还没看,今天单说说正当防卫。
1、什么是正当防卫?
按照社会契约理论的说法,人订立合同(社会契约 ),把自己使用暴力的自然权利交出来给国家,从此以后,人就受到国家和法律的保护,互相之间有矛盾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上法院解决,但是不能私下动手解决。
问题是,警察和法院不可能提供24小时贴身保护,而事实上,暴力除了可以用来侵害、复仇、惩戒之外,还有一个自然功能,那就是保护,所以,在法律原则上禁止人们使用暴力的前提下,给使用暴力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留了一个口子,这就是正当防卫的底层逻辑。
这是今天分享的关于正当防卫的第一句话:正当防卫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2、正当防卫的时机。
不要一想到正当防卫就是身陷绝境,绝地反杀。电视剧电影里面这么拍,是因为这样拍出来才精彩,但这是别人眼中的精彩,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不需要这样的精彩。在现实生活中,不是非得等到自己快没命了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
这是今天分享的关于正当防卫的第二句话:当你觉得自己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不要犹豫。
3、正当防卫的目的。
再一次强调,正当防卫不是要你反杀对方,那是电影电视剧为了好看才这么拍的。实践中,正当防卫的正确目的是:夺路而逃——再次印证前面说的,不是等到自己快没命了才可以开始防卫,全须全尾的时候,效果更加。
所以,时刻牢记:跑!
跑去哪里?派出所。
告诉警察叔叔你刚刚受到了不法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带着警察叔叔回到现场,发现在刚才的慌乱之中你打出了暴击效果,直接K.O了对方,请你摸着良心想想,如果你是警察,你会觉得这不是正当防卫吗?相信我,任何警察在这种情况下都会下意识地把你的行为往正当防卫上去想,而不是防卫过当。这对你来说是绝对的重大利好。
这是今天分享的关于正当防卫的第三句话:脱离险境之后,第一时间报警(如果不找律师的话)。
4、防卫成功之后做什么?
被你成功夺路而逃,往往意味着对方有可能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个时候也可以报警吗?可以。没有实质后果那叫未遂,通常情况下,比照既遂做较轻处理。
记住了,报不报警是你的事儿,未遂怎么处理是警察的事儿。
实践中,有些确实很轻微的未遂行为,警察未必作为最优先级的事务处理,但是请相信,如果一个人总是被你这样报到警察那里去,你一旦出事儿,警察一定会第一时间找(怀疑)他。
除此之外,就算你没有K.O对方,对方自己走了,现场没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你的事后报警也不是白报警。它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防止对方事后反咬一口,说是你才是施暴者。
这是今天分享的关于正当防卫的第四句话:不管有没有后果,都要报警。
5、需要找律师吗?
我的建议是,最好能在报警之前先找律师,然后把事情的经过一个细节都不要漏地讲给律师听。然后听听律师的意见。
为什么?因为第一份报警笔录非常重要,而“先入为主”则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克服的自然心理影响。所以,如果你自己在第一次报警的时候说错了话,后面再想往回找补,那是很难的。
这是今天分享的第五句话:专业的事情,问专业的人。(不要看了几部律政剧就觉得自己行了,拿兴趣爱好和专业PK,那是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开玩笑)
6、万一真的不小心k.o了对方怎么办?
如果事情发生在有很多目击者的场合,一定要坚持说实话,场面混乱不要紧,不记得也很正常,切忌在被询问的时候为了表现自己积极配合而脑补事实,一旦你脑补出来的和警察通过其他目击者问到的不一样,那只会是你的麻烦。
如果事情发生在密闭场所,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者呢?同样坚持说实话,场面混乱不要紧,不记得也很正常,切忌在被询问的时候为了表现自己积极配合而脑补事实,一旦你脑补出来的和警察通过其现场勘查痕迹等推断出来的不一样,那同样也只会是你的麻烦。
最后给大家念几段法条,这是2020年两高一部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当中的:
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中文字都看得懂,对吧?怎么用这些法条保护自己呢?
问律师。我的本职工作是律师,法律方面不懂的可以问我,收费咨询,有发票。
如果实在信不过我说的,那么建议直接问警察:“我不懂法,我这个事儿,您有没有靠谱的律师推荐。”(同样建议付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