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的存在不全是错误,可以被引导成一个新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基层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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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的存在不全是错误,剥夺族长的治外法权和立法、执法的权力,统一以法律代替族长的特权,宗族可以被引导成一个新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基层自治组织。

而这样的组织,可以为子女后代提供更丰沛的成长和发展资源。

宗族的兴起,本质上是人类进入私有制之后的产物,是血缘为依据的财产继承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宗法制甚至更早的夏禹传位给自己儿子启。这一古老的制度曾经为我们的国家提供了相当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终这一集权模式也催生了大一统封建王朝的诞生。

当代宗族的问题是,极容易形成维护私利的黑社会群体,危害地方公共治安,但是这不是没办法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各地的村子都有大量家族成员聚居,乡村本身也是宗族,但同样不是没办法纳入管理。当今科技发达,不再是古代皇权不下乡,今天我们依据法律。

理清这个问题之后,发挥宗族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的积极的一部分,比一刀切宣告它死亡更重要。例如生育率问题,当一个人可以通过一个人丁兴旺的宗族获得更多好处的时候,那么生育也是大家都认为的最有利的好事。

当然,法律依然是最高准绳,族长不再拥有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权利,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最后,我跪求一点乡土中国的年代小说吧,我最近特别喜欢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小说,虽然俗了点但是很真实,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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