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卖女朋友黄金用作恋爱开销,这难道就是“羊毛长在羊身上”?

看了一下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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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对谈了一年以上恋爱的小情侣,男方的工资无法支持两人谈恋爱时的各种开销。

为了不让女方嫌弃自己穷,男方从2023年3月份开始,就陆续悄悄偷走女友的黄金项链、黄金挂坠、钻戒和香奈儿挎包等物品,并先后通过黄金回收店铺、爱回收店、奢侈品回收等方式出售给他人变现。

之后疑似是在去年5月上旬的时候,因为女方的母亲需要用到黄金项链,于是女方回家后就到处翻找了一下,却发现哪里都找不到这条项链,与其一道的还有其他的各种首饰。

因为房间里没有任何外来者闯入的痕迹,所以女方先给男方打了个电话,问他是否知道首饰的下落,而男方在接到电话后,一边稳住女方,一边称自己要“回老家”,坐火车离开了上海。

见此情景,女方立刻选择报警,民警在案发半个多月后,将再次出现在上海的男方逮捕。

5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因为母亲需要用项链,邵小姐在家翻箱倒柜寻找自己的两条黄金项链,却怎么都找不到了,而同时不见的还有几个黄金耳坠、钻戒和名牌包。她怀疑家中进过小偷,但家里并没有窗、门被撬的痕迹,她想了想只有男友于某有自己家的钥匙。而打电话给于某时,于某却拒不承认,还告诉她“先不要声张。”随后,于某称自己要“回老家”,坐火车离开了上海。  

邵小姐怀疑是男友偷了自己东西,遂去派出所报警,但此时于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直到半个多月后,民警发现于某再次出现在上海,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于某这才交代了盗窃女友物品的事实。

在被问到为什么偷窃女友物品时,男方的回答是因为别人的东西他不敢偷。而截至目前,男方倒卖女方首饰所得赃款约为人民币3.6万余元,不过这笔钱的用途确实如男方所说,都用在了两人谈恋爱的各种开销上了。  

当民警询问为啥要偷女朋友的东西时,于某回答:“别人的我也不敢偷。”至案发,其盗卖邵小姐物品共获取赃款人民币3.6万余元。卖来的钱款用于两人的日常花销以及给女友购买手机及平板电脑等物品。

​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最终,男方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赃物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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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也表示,这样的男朋友真的是活久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羊毛长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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