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外包?这是现阶段必然产物

【本文来自《环卫工冒雪讨薪,河南夏邑城管局通报:将发放到位,我局自请处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为什么会外包?这是现阶段必然产物:一方面是从中央到市县的机构调整和人员精简缩编(这是正确的),虽说乡镇级不是重点精简对象,但是政策最重要的是执行,上级部门都在变,乡镇一级无动于衷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得减,至少要做到“不增”。另一方面乡镇村级是政策执行的末端,上面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离不开乡镇村基层,比如安保、创文创卫这些是需要大量人员的,用人但是又不可能解决编制,这给用人主体(如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带来很多便利,而给被用工主体带来很大风险(随时背锅,无法解决社保),这些都是弊端!最后很多县、乡镇都是吃财政饭的,当地财政入不敷出,全靠中央转移支付,既然用财政的钱,必须得遵守财经管理要求:基层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或大量)劳务支出,否则过不了财务审计关,但是用人你得给发工资吧(天经地义的事)。

上述问题,最终解决方法就是——劳务外包!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既解决用人混乱问题,也厘清了用人主体责任,同时也规避了财务支付违规问题。这样一来,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只需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派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服务费转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给被用工发工资,缴社保(养老医疗大概率不行,但是工伤失业是可以的),用人的法律风险由第三方公司承担了,用人单位何乐而不为!

本例中的欠薪问题,根子出在当地财政,前面说了,很多地方都是需要中省转移支付的,这部分资金一般年初或上半年就到位的,但是地方用钱嘛,总是不够的,对吧?如果给第三方公司支付滞后,短期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自行垫付给发工资,一旦超过大半年,公司也垫不起了,就出现欠薪问题。对于被用工者认为,我是给你工作(或提供服务),你得给我发工资,没毛病吧?你不给我就闹,管你和谁签的合同,反正就是给你工作,不找你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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