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疆”和“清真”的碰瓷,官方如何回复?

有人拿“新疆”和“清真”碰瓷,海南12345热线的回复绝妙,合理合法。

1、新疆

诉求人来电反映:******白龙南路海瀛大厦新疆优拉沃餐厅挂着清真餐厅名义售卖猪肉,欺骗消费者,其认为不合理,请职能单位核实协调要求商家整改。

回复详情:

经了解,该餐厅属于新疆菜特色未属于清真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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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真 

诉求人来电反映:其12月16日在******海达路7号忠義羊汤消费,其表示该店铺写着清真,但实际上该店不是清真,这个店老板是汉族,其问老板态度也不耐烦,没有正面回复是否清真,存在欺骗消费者,其觉得不合理,故来电反映,要求有关部门去核查该店铺是否有清真的资质,请职能单位介入核实处理。

回复详情:

经核实,市民所投诉清真属于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清真无需向有关部门申请资质。属于个人饮食习惯。市民可自主选择是否在该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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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2345热线的回复真是打了某些拿“新疆”和“清真”碰瓷的极端分子的脸。

2023年12月18日,因为酱料中含有猪肉,花小小新疆炒米粉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并承诺将进行整改。

这个厂家要是看到海南12345热线的回复,不知是何感想?

新疆并不等于只有某族,某教既不是某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唯一信仰的宗教。

把宗教和地域捆绑起来,在网上叫嚣新疆食品不能含有猪肉,这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至于所谓店老板是汉族就不能经营清真店铺,更是直接与民委的定义冲突。

2016年5月31日,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就清真食品管理问题答记者问中提到:

“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严格将清真食品界定为群众的生活饮食习俗,而不是将清真食品界定为符合伊斯兰教教义的食品,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墙”。

什么叫“生活饮食习俗”?比如豆腐脑放盐还是放糖就是习俗,你喜欢吃放盐的豆腐脑就去放盐的店里吃,喜欢吃放糖的就去放糖的店。

某些人动不动就拿教法来要求店家,就是“宗教干涉世俗”。

海南12345热线的回复非常符合民委的定义,更清晰表明政府不管所谓“清真”资质的审批。开清真餐馆也只需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需要哪个部门或者宗教人士审批什么“清真”许可证。

某些教徒要是觉得哪个“清真”店不“清真”,你别去不就行了?你发现哪个新疆食品有猪肉,你不吃不就行了?

不,他们一定要发起舆论攻势,甚至聚众闹事。

面对这些碰瓷的极端分子,希望商家和政府都能像海南12345热线那样态度坚决地回应。(来源:“九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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