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鼓励按高成交价、低服务费率的原则定价,你怎么看这一新规?

根据大河财立方的相关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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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页链接:《广州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鼓励中介按房价越高、费率越低原则定价

其中提到,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通过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线下或线上的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并且,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

​在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方面,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通过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线下或线上的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意见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有网友认为,这份《意见》重点在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经营行为,不过其中提到的鼓励后续是否可以执行下去,目前来看变数还是很大的。毕竟很多规定其实很早以前就提过了,只不过当时房地产市场处于过热阶段,大家都没在意。现在市场变冷,很多事情就不得不开始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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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份《意见》,你们觉得这对今后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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