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功评奖的关键在“评”字

临近年底,评功评奖在各单位陆续铺开,这是基层年终工作的一项大事。怎么评、评给谁?群众的期盼、官兵的热议不免让有些单位领导感到“压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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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功评奖向来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朱德总司令曾说过,“部队中人人精神振奋,你也想立功,我也想立功,这样就会打胜仗。”解放战争时期的“立功运动”被称为我军政治工作中“打开连队工作之门的三把钥匙”之一,其根据消灭多少敌人,缴获多少武器来确定立功大小,它一经产生便使部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官兵杀敌立功的主动性明显提升,成为人民解放军争取胜利的有效工具和强大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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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来说,给谁评功评奖,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是一个标杆,决定着培养什么人、营造什么氛围的问题,起着“风向标”“指挥棒”的引领作用。评准评实一个人,就会鼓励带动一批人,激发出见贤思齐、人心思进的蓬勃正能量,更好地感召和引导广大官兵战位立功、岗位建功。然而也有个别单位,在评功评奖上走偏:有的搞按资排辈,参考资历、年龄等因素,重点考虑“资深人士”,即使成绩平平,也要优先考虑;有的搞迁就照顾,习惯把退伍转业、调职调级等人员拉单列表形成评功评奖名册,从上到下按需给奖;有的搞轮流坐庄,狭义认为“荣誉均沾,皆大欢喜”,倡导一团和气,让评优人人有份;有的搞亲疏远近,把平时和自己走得近、帮助处理个人事务的“身边人”作为评功评奖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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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评功评奖导向不明、风气不正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在官兵心中留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印象,让无功者坐享其成,使实干者懒于上进,还会有损组织权威,挫伤官兵工作积极性,削弱部队战斗力。

近年来,《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先后发布施行,对施奖情形、施奖条件、施奖规范等进行了细化明确。无论时代如何变化,规定如何细化,“向战为战”的导向是越来越鲜明的。只有注重实绩,突出贡献,不唯分唯票唯资历,才能评出战斗力、奖出凝聚力,让受奖者有底气、落选者心服气、未奖者受激励,真正汇聚起奋斗强军的磅礴力量。这一点,各级组织来都需要下硬功夫。

坚持评功评奖硬标准。要坚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真正做到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坚持原则、按绩施奖,真心实意为官兵成长成才铺路子、搭梯子,为战斗力建设出谋划策,才能切实将评功评奖评出好风气。

营造“争在平时”氛围。要牢固树立“争在平时、不争评时”的正确观念,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发扬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的优良传统,利用各种平台载体,让典型先进上荣誉墙、登龙虎榜,持续激发官兵创先争优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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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起“能者优”的导向。各级组织要当好“裁判员”,重贡献不重资历,看成绩不看“难处”,打破“不管干不干,待遇都一样”的“大锅饭”和“铁饭碗”的心理预期,让能力强、表现好、贡献大的官兵成为“香饽饽”,用制度给能干者、有功者撑腰助威,真正发挥“奖励几个人、激励一大片”的辐射作用。

激人之心,励士之气。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发挥评功评奖的导向功能,激发广大官兵知重负重、苦干实干的决心,砥砺新征程上建功立业、实现价值的士气,奋勇争当强军路上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不断把新时代强军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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