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正式开始试运营!

今年10月1日,“第一个吃螃蟹”的机制——全球首个“碳进口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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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

CBAM的相关概念及背景介绍:

碳税的定义和原理

定义:碳税是一种针对企业或个人碳排放的环境税,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温室气体排放征税来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碳税的原理体现了“污染者支付原则”,即企业或个人需要为其碳排放量支付相应的税费,从而形成对碳排放的经济约束。

原理:碳税的实施方式主要是对单位碳排放量进行征税。该制度旨在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从而鼓励他们采取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以减少碳排放。与传统方式直接禁止或限制碳排放不同,碳税通过增加高污染行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借用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促进市场往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让低碳环保产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碳关税的定义

定义:碳关税是一种调整进口商品价格的税收制度,旨在减少全球碳排放,本质上是边境税收调节,属于碳税的一种。碳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碳泄漏”现象,即由于某些国家或地区对碳排放的监管力度较弱,可能导致高碳排放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价格优势,或者高排放企业为了避免本国碳税制度而向低监管力国家进行转移,进而导致全球总碳排放量未发生变化。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实行碳关税的国家会对进口的高碳排放产品征收额外的税费,以提高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从而降低其竞争力,维护本国低碳绿色的市场发展趋势,让碳税真正发挥促进全世界降低碳排放的作用。

碳泄漏:是指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会引起发展中国家排放量的增长。如果一个发达国家采取二氧化碳减排措施,该国国内一些产品生产(尤其是高耗能产品)可能转移到其他未采取二氧化碳减排措施的国家。参加碳排放交易的国家减少的碳排放,将会被无约束国家在高于他们碳排放基准上的排放而补偿,由此产生的后果为单个国家达到了排放目标,但全球的碳排放总量却可能增加。

碳关税的背景

碳关税的背景主要源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这个概念起源于欧盟国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各国纷纷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然而,不同国家在气候政策、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方面存在差异,导致碳排放减排进程和力度不一。因此,为了实现全球碳排放的公平减少,便有国家提倡并实行碳关税制度,以防止碳排放政策宽松的国家通过对外贸,让高排放商品和服务挤占国内绿色产业,抑制绿色环保的市场发展趋势。其中,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是一个典型的实例。

欧盟碳关税是欧盟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本地产业,减少碳排放而设立的一种贸易措施,其称是《碳边界调整机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欧盟一直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一系列具有雄心的碳减排目标和政策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欧盟曾于 2019 年 12 月提出了新的欧洲绿色协议 (European Green Deal),旨在使欧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气候中立目标的大洲。根据该协议,欧盟在 2050 年时,实现气候中立即欧盟的净温室气体排放为零。

为实现这些目标,欧盟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欧盟可再生能源法案和能源效率政策等“Fitfor55”的一揽子气候计划。其中,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政策,它通过对大型排放企业实施排放配额和交易,促使企业降低碳排放。

然而,欧盟在推进碳减排政策的过程中,面临着“碳泄漏”问题。即在全球范围内,碳排放政策较为宽松的国家与地区的企业可能通过低成本竞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从而抵消欧盟内部的碳排放减少成果,同时这些企业也在与欧盟企业的竞争过程中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防止由于欧盟的碳减排政策而导致对欧盟内部和外部企业造成“奖劣罚优”的不公平格局欧盟于 2021年7月提出了碳边界调整机制 (CBAM),并将其包含在“Fitfor55”一揽子气候计划中。 

因此,CBAM 的目的是通过对欧盟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以消除由于碳排放政策不同而导致国家(国家联盟) 之间的竞争力差异,并依此确保欧盟本土商品和进口商品在碳排放成本方面具有公平竞争条件,从而减少乃至最终消除碳泄漏现象。

它的主要内容是,对进入欧盟市场的部分商品征收一定的碳税,以抵消这些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该机制主要适用于以下商品:水泥、铝、化肥、电力生产、氢气、钢铁,此外还包括螺丝钉、螺栓等下游产品。这些商品在欧盟内部已经受到了碳排放交易制度 (ETS)的约束,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可能没有类似的碳定价机制。因此,CBAM将根据这些商品在进入欧盟市场时的碳含量和欧盟 ETS 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它们应缴纳的碳税。

对于碳关税的实际计算方式,可以参考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 (CBAM),其为碳关税设计了较为合理的计算方式,以化石燃料消耗量折算的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在原则上,优先考虑使用进口产品的实际直接排放强度。如果进口电力产品的实际排放强度无法核实,那么将使用默认排放强度。默认排放强度由应税商品(电力产品除外) 在出口国的平均排放强度加上一定的百分比来计算。如果出口国无法提供可靠数据,那么将参照欧盟同行业中排放强度最高的10%企业的数据来确定。

碳关税作为碳税的一种,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碳泄露”问题那么它的适用主体自然就是外国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及其产品,根据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碳关税,使得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能够反映其环境成本。以保护国内绿色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目前,欧盟CBAM征收范围仅局限于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等6个行业。但有国际税研究人员认为,未来欧盟碳市场涵盖的所有商品都将纳入“碳进口税”的适用范围。

而且,扩大范围已经有事实依据。2022年6月,欧盟“碳进口税”修正案中就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如果CBAM机制正式覆盖这两类,将会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加剧基础大宗化工产品的市场竞争;欧盟是我国第二大塑料出口市场,势必会使这一行业的出口贸易面临更大挑战。

2022年,我国出口欧盟的十大优势产品包括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机器器具、车辆及其零件、家具、灯具及照明装置、有机化学品、玩具、游戏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如果按照专家的预测,所有商品纳入征税范围,那么影响将进一步扩大。

 以纺织服装行业为例,我国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工厂”,乃全球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纺联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可持续发展项目主任胡柯华告诉本报记者:“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年碳排放量大约在2.3亿吨左右,2020年碳排放总量约为2.09亿吨。行业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2%,占全国工业碳排放量的2.8%。”

因此,对包括纺织服装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来说,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的挑战,未来均应加快探索低碳发展之路,尤其是从CBAM的角度分析和评估产品的碳足迹,寻求供应链和价值链减碳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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