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下午这顿不在食堂吃饭,不允许进学校?

之前有报道说,深圳一家学校要求“不在学校订餐不得在教室午休”(见9月9日报道),后来说是误会。

现在,我家孩子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他所在在中学增加了晚间课后延时服务,但同时要求:学生如果下午不在学校吃饭,就必须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内、教室逗留,等到晚间课后延时服务快开始了,才允许进学校。同时,学校还好心地提醒家长,孩子离校的这40分钟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此前,这个学校的食堂被人承包,而且是独家生意。

后来,我家孩子和他的几个同学都表示,学校的饭菜不好吃(而且16块钱一份的价格,在河北燕郊也确实感觉有些贵),有一次他的同学还吃出了蟑螂。而且,据他们说,食堂的下午饭好像是中午的剩菜剩饭。于是,好几个学生不打算在食堂吃下午饭了。

然而学校要求必须签署的这个承诺书,又把家长逼到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孩子下午不在学校吃的话,不让进学校,那他们该待在那儿?

40分钟的时间也不够他们回家吃饭再返回学校啊。

抹掉学校名称,是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普通的学生家长,自己应该是斗不过学校的。把这个问题发出来,是想请教大家,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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