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化工事故调查

2023年是化工事故多发年。9月7日,内蒙鄂尔多斯杭锦旗一个生态农业公司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泄漏,8人当场丧生,4人受伤,其中1人不治身亡。事故还在调查中,但为什么高空安全带没有发挥作用是一个疑点。前面还有盘锦的化工事故,令人痛心,报告更是读得触目惊心。

但在讨论中,发现存在很多对化工事故调查的误解。想起来介绍西方的化工事故调查。这不是谁更好的问题,西方化工生产和安全问题的历史更长,经验更多,兼听则明。

化工是高危行业。历史上,大小事故很多,损失很大,伤亡很多,影响环境和社区。除了核电站,化工事故大概是危害最大的。民航客机掉下来,死了一飞机的人,当然极端严重。但化工事故不仅死人,还可能造成长期危害和环境污染。墨西哥湾的Deepwater Horizon泄漏起火后,清污工作进行了很多年。阿拉斯加的Exxon Valdez泄漏后,改写了法律,改变了人们对环境和开发的认知。印度博帕尔泄漏之后,世界最大化工公司之一Union Carbide最终崩溃,被五马分尸。

但对化工事故调查最大的误解是:谁坐牢了?

这其实不是重点,重点是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有人坐牢不等于以后不会再发生,就像枪毙毒贩子不解决毒品问题一样。

事故一发生,马上应该召集相关人员,调集过程记录,记录当时过程状态和事故经过。

事故等级分near miss(差点出事,但没有造成损失),minor(小事故,小损失),severe(大事故,大损失),major(灾难性事故,不可言说的损失)。任何受伤的事故都是severe,任何死人的事故自动major。severe级事故必须报送公司负责这一块的顶头VP,major直接报送CEO。

然后就是原因分析。不能只聚焦于浅层、直接的原因,深层、间接的原因也不能放过,尤其是体制性、系统性的原因,这些原因最可能导致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原因有多方面,设备和过程设计,人为操作,物料改性,维修不当,组织和人力层面(过度操劳、人手不够、喝酒吸毒、漫不经心等),尤其要和历史事故比较,确认是否重复。

如果是超出认知的原因,“没有想到”,如福岛冷却泵,这是最有价值的发现,补充进设计和运作规范,进行设备和工艺改造,加强人员训练。对于无法纠正的,直接关停。

如果是已知、可防止的原因,着重找为什么还会重犯。

然后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不再发生。该改什么,统统不能放过。

然后才是确定人为责任,在这里,合规(compliance)、尽责(due deligence)是最重要的。不合规要担责,尽责则有人力可为的界限,不是无限责任。

最后当然是事故通报,确保人人都知道前因后果,尤其重要的是如何避免下次再发生类似事故。但责任人常常是匿名的,连犯大事了直接开除在报告里都是匿名的,任何纪律处分都是另外的渠道通报,因为这和预防下次再发生类似事故没关系。当然,圈子就这么大,私下谁都知道是谁。

关键是:从哪一次事故里,都要学到教训,绝不浪费每一堂课。任何事故调查里唯一永远不变的是:新的教训,而不是有人负责、受到惩罚。

这套制度有效吗?还算有效,相似的事故减少了,低级事故大量消灭了,但不是没有。这就像反腐,年年反,但腐败还是有。这不等于反腐没用。一样的道理。

肯定有人质问:为什么加拿大山火年年不断,夏威夷火灾连警报都没有发出,东巴勒斯坦化学列车出轨到现在都没个结果。老实说,我不知道。就加拿大的山火而言,主体是自然引起,有人为放火的就是警察追捕的问题了。至于为什么灭不了火,要看看都在什么地方烧、火场有多大、是否可能灭火。就森林火灾问题,现在的倾向不是有火必灭,而是“火灾清零是自然生态循环的一部分,有助于防止病虫害和物种平衡复苏”。是否同意这样的观点,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

夏威夷、东巴勒斯坦的具体情况我不知道,无法评论。

再则,民防管理和化工事故管理可能做法不同,这一点我也无法评论。

追责了吗?这与合规和尽责关联。事故调查的重点是避免下次类似事故,不是惩罚当事人。依赖惩罚来避免下次发生,最可能导致的是事故发生后掩盖事实,那样既不能弄清事实,避免未来再发生,也增加调查的时间、成本和复杂性。

那就让责任人跑了?真有责任跑不了,但可处罚可不处罚的话,以最低处罚为主。还是那个问题:避免为了逃避处罚而掩盖事实,妨碍调查。

​中国化工事故调查应该也采纳了很多这样的做法,比如说,专业的事故调查报告里,相关人员都没有用职位、名字(“杨某”、“李某”,我不知道他们名字,瞎举例的),因为这些对事故教训不重要。

在盘锦事故里,因为涉及刑事犯罪和渎职,14名事故责任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48名与事故有关的公职人员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事实已移交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11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接受行政处罚。他们受到惩处,是因为涉及20钢替换316不锈钢、非防爆对讲机入场等绝对违规的行为,不出事都应该惩处,出事了罪加一等,死了人罪加三等。

但把事故教训聚焦在这些人身上,是吸取错了教训。

如果盘锦有健康的事故调查程序,在事发前几天的连续三次抢修中,第一次发现问题后就应该启动调查,可能已经应该发现20钢替换316钢的问题,后面的处置或许就会考虑到这个额外风险因素,而不至于酿成最后的大祸。

化工事故调查过程是很有用的,绝不只是事后追责。在公众舆论里,也应该尊重这一点,而不是一味追究“谁坐牢了”。

这是迟到的话题。早就写好了,拖了那么久,是想让当时炽热的舆情冷却一下再提,避免再次被激昂的群情带入追责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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