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当时政府不断的给我们说的一句话,这是发展中的代价
【本文来自《我在参加一起集体诉讼,多数业主不愿出诉讼费,习惯施压政府解决问题》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们当时交房遇到的问题:
1、违规签订保证书,就是开发商说政府限价,所以业主把2200每平的装修款作为补偿款给开发商,业主不得以此起诉开发商。保证书塞在合同里,大多数业主是在不知道情况下签了。
2、人车分流没兑现,新风系统不装了,机械车位高度低于170suv无法停车,洗手间漏水,墙面渗透,阳台连廊安全问题,大门未建等。
3、合同上装修是业主验房完成3天后,委托装修,但开发商不让验房,提前半年就把房子装好了。装修非常的差,不知道怎么说。
等等问题。
集体打官司,根本不可能打起来,即使打起来,也有很多办法让业主自己打不下去。
1、律所方面,当时找了10家大律所,但是几乎所有律所都说本省没有业主打赢的案例,即使你拿到了外省有打赢的案例,也不行。当时也找了有一些有司法大院背景的律所,也不行。所以,稍微了解一下,就没有信心了。
2、所谓的集体官司,在法院审理的时候,他会找个理由把好突破的先提前审理,然后判他输,业主看到这个后,后面基本就不用审理了。
3、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法官根本不会给你们出声的机会,一旦你们说话,就经常打断,说你们这不对,那不对,还不让反驳,能把人心态搞爆炸。
4、法官和开发商是相互勾结的关系,打完官司休庭,庭长直接给人打电话,让你们不要打了,打不赢的,然后给出一点点优惠,也就是各付各的相关费用,互不追究责任。
5、开发商一般会从内部各种挑事,发布各类让人无所适从的消息,瓦解大家的团结意志,对于带头的人,尽量满足其要求,签各种保密协议,把带头人搞定了,其他人就闹不起来了。
6、我只见过一个头铁的,中级法院输了,还要继续到高院上诉,最后开发商跟他和解了,他把房子退了。
所以,业主打官司基本上是费时,费力,费钱的无效投入,这个时候大家没有路了,心中有怨气,最后还得让政府介入,政府出面也不能解决问题,但解决不了问题最起码把开发商叫过来协商、开会,否则连开发商的人业主都见不到,最终政府协调下能解决一点点微小的事情,这个时候大家预期已经没有了,只要一点点让步就可以把事情平掉。
整个过程中,老百姓是最无辜的,但也是最没人在乎的,反而总是有人喜欢说,你们怎么不这样做,不那样做,当你真正身处那个局面,前前后后持续一年半时间,你才会感觉到深深的无力感,就像当时政府不断的给我们说的一句话,这是发展中的代价。言外之意就是你们就是那个代价,不要有过高要求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