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煤矿干专职救援,民间救援力量不适用参与重大灾害的前期救援

【本文来自《北京房山蓝天救援女队员王宏春在抢险救灾中牺牲》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可惜了年年轻轻的。我在山西,在国企煤矿干专职救援到现在51了,我们是110联动单位,郑州、临汾水灾我们都去了。

说实话是,民间救援力量不适用参与例如火灾、地震和例如水灾的重大灾害的前期救援,后期搜救可以。因为即便是蓝天救援队似的都不行,不是光设备问题,是体力素质问题。部队消防不要说,例如我们企业专职救援,月考核要求,腿不夹绳爬高3.5米,单杠直拉10次,负重15公斤加灭火器2000米等连续操作,专门有演习设施,高温60度以上,锯原木等。负重一个灭火器,戴上氧气呼吸器。山地10公里。40一刀切,去后勤。

实际参与的类似事情太多了,也接触过好多类似热心人。如此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良知难得。越是这样越要珍惜他们。现场拍板的地方领导,不可能懂专业的救灾业务知识。抓住谁先用,都是着急都是想救人。但是再急也不能让女队员去一线,搞个后勤啥的,不是歧视,我们行业有许多案例就是体力不支加上惊慌失措,造成人员牺牲。这是科学是专业,不能胡闹啊。另外这种水灾,他们那种充气橡皮艇不能去急流里。带油机的硬壳冲锋舟才行,也要看情况。人命都一样贵,除了装备这些人和普通人一样。大灾能不用还是少用他们。

另外各位,救灾主要是靠政府,军队和专业力量。民间救援想参与可以安排后期工作,不是歧视是保护他们。08年后,我们国家的相关投入,是非常巨大的。现在人员物资设备不缺,发布暴雨预警后,我们210人全员住在单位,设备上车。随时等着省局和国家应急救援中心的调度。

不说了,咋么能让一个女的去一线,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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