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格丽侵犯中国主权、领土完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须用法律制裁

近日,意大利奢侈品牌宝格丽官网疑违法将台湾列为国家,激起中国网友愤怒,引发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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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晚,宝格丽发表道歉声明,称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立场。

 

随后,《中国日报》指出宝格丽的海外社交媒体账号上,仍未看到任何道歉声明。

 

并一针见血说道:

 

宝格丽是在海外官网上犯的错误,却只在中国大陆的账号上发布了道歉声明。这样的道歉恐怕很难让中国的消费者信服。做生意讲究诚信和尊重,既想从中国的市场获利,又不想真正尊重中国的主权,天下哪有这样的经商之道和道歉逻辑呢?

 

 

对此,人民日报微评语重心长,提醒宝格丽道歉别弄成专供中国大陆。

 

而人民网评论也同样看出了宝格丽的猫腻,指出:

 

准确地说,此番道歉的不是宝格丽集团,而是宝格丽分公司,从落款看是宝格丽中国,从盖的章看是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因此这种道歉的诚意也受到了质疑。

 

 

并深刻分析国际奢侈品牌这种普遍错误的普遍心理:

 

问题出在哪里?不难发现,相关奢侈品品牌公司并没有真正把台湾当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是想当然地认为台湾就是国家。这是问题频出的根源。还有一种情况是,他们这种政治冒险源于傲慢,也源自两头通吃的赌徒心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还有网友汇总出目前宝格丽的代言人名单,希望这些艺人也能够作出回应并与品牌解约。

 

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艺人发声。

 

当然,也有资深媒体人发表评论,自认为“ 宝格丽致歉已是正义的胜利”,并由此生出一些感慨,提醒同胞大家好好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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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社会观察者,我认为该媒体老将过虑了、想多了,把一个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开宗明义: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宪法第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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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一项就包括“破坏国家统一”。

 

以上,法律条文明确,界定清清楚楚,没有任何歧义,理当严格遵守。

 

何况还是在中国境内做生意,靠中国消费者发财赚钱?

 

宝格丽官网堂而皇之将台湾列为国家,违反了我国一系列现行法规法律,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就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

 

关键的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响应行动,查明真相、并依法惩处。

 

至于其他的联想、感慨并无必要。

 

相反,如果真的以“市场力量”论,未依法斗争,自己就先退三步,消极地认为“西方的总市场大于中国市场”而欲不了了之,值得商榷。

 

一来,不讲法、不依法办事,患得患失,既无自信,又挫伤公信力。

 

二来,凭空给国际“以实力说话、威压”的口实。有理变无理。

 

所以,那种想法看起来貌似识时务、深谋远虑,其实是一种投机心理,要不得的。

 

 

回顾部分国际企业奢侈品牌同样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曾有一个高峰。

 

2018年1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要求外航立即开展网站等宣传途径自查的通知》。要求运营至中国航线的所有外国航空公司,立即对企业网站及App等客户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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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5日,当时的美国特朗普政府试图倒打一耙,在声明中混淆是非,称“这是奥威尔式胡言乱语(Orwellian nonsense),也是中国将其政治观点强加给美国公民和私营公司的一个逐渐增长的趋势”,还以一种受害者的姿态呼吁“中国停止威胁和强制美国航空公司和公民。”

 

2021年12月21日,依照《地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对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处罚15万元人民币,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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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是第一个因违反中国主权领土完整问题被罚款的。

 

但显然,罚款金额不值一提,根本不足以震慑规模化的类似违法行为。值得深思。

 

2019年1月16日,法制日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课题组围绕“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

 

在2017年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外企为385家,其中有83家企业母语官方网站涉及我国领土标注问题。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有66家世界500强外企错误标识我国台湾,有53家外企错误标识我国香港,其中同时错误标识我国台湾和我国香港的有45家外企。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网络法治蓝皮书》主编支振锋认为

 

“一个中国”原则有着充足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据,中国领土主权完整是核心国家利益,必须让中国领土主权完整相关法律显示出锋利的牙齿。”

 

 

本来相互尊重主权是现代国际秩序构建的基本支柱,遵守所在国法律是跨国企业开展业务的根本前提。

 

可是,在现实中,无论是基于实力的傲慢还是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跨国企业违反所在国法律、伤害所在国民族尊严的情况并不鲜见。

 

对此,支振锋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存在不足,需要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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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夸张的是事到如今,面对国家核心利益被侵犯的严重违法行为,有些东西竟然还退步了。

 

《国家安全法》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清楚载明公民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种义务。

 

明星是国家安全稳定繁荣的最大利益获得者,本应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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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次宝格丽事件中,那些为违法企业代言的明星至今还没有一个出来表态,匪夷所思。

 

 

综上,

 

如今,过去多年,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

 

不仅对那些跨国企业知名品牌违法行为还没制定足够有威慑力的措施。

 

而且连部分相关明星的表现都还退步了,令人唏嘘。

 

包括台湾问题在内的主权、领土完整既然是我国家核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那么,立法机构及有关部门还需格外重视,及时完善细化相关法律,严惩不法商人和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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