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演员片酬配比:违规者剧目禁播,取消制作资质,处分主管人员……
早前曾有媒体爆出曾出演《欢乐颂》中“小包总”一角的演员杨烁因为拒绝履行限薪令而致剧组停工的消息,引发各界猜测。其中,双方签署协议中杨烁提出的片酬8750万尤为扎眼。事后,杨烁及其工作室回应称,坚决拥护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行业的管理规定。
而电视剧的出品方红圈影业负责人顾凯飞回应媒体表示,网络上流传的《公告函》并非红圈影业泄露。红圈影业之所以不愿意出来做过多说明,也是出于保护涉事双方,不愿意再让事情进一步发酵,也不想给一些不法分子或者挑拨离间者可乘之机。《异乡人》项目确实处于搁置状态,在调整重新启动,具体后续有了明确的结果后,会正式对外公布。
很显然,类似违反“限薪令”的情况,并非《异乡人》这一部剧,也并不是只有杨烁这一个演员。
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和管道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片酬分配比例,即“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通知》明确指出,“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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