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虚增营收超38亿,拟被监管处罚,亏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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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披违规拟被监管处罚

6月2日,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航天动力及相关责任人郭新峰、朱奇、周利民、谭永华、韩卫钊、任随安、金群等作出行政处罚,除警告外,共罚款1180万元,与此同时,由于郭新峰组织、领导、实施了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造假事项,直接导致航天动力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显示,航天动力涉嫌的违法事实为多份年报及2020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五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38亿元。公司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针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业绩亏损或对索赔有一定影响

据航天动力发布的一季报,航天动力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7亿元,同比下降37.67%;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20.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08.7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91元。根据业绩来看,航天动力处于亏损状态,且还面临证监会的处罚,或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过这次被处罚,证监会仅对航天动力进行了警告和罚款,没有更严重的惩戒措施,持有该股票的股民不用担心公司股票因重大违法而强制退市。

 

三、股民维权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股民可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航天动力此前被立案调查之后,已有股民参与索赔,此次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发已坐实航天动力的违法行为,股民索赔成功概率大大增加。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于2017年3月30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8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自愿报名参与索赔。符合区间的股民可在“股民索赔宝”进行登记,早日参与索赔,拿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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