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已被删除

  • 看了标题,一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看了内容后,觉得你的理解还是有失偏颇。原先是姓曾的女士养的,后来搬走了。要把小黑带走,小黑不愿走,就由其他业主共同照料的。当然,他们没有圈养,就很有问题了。毕竟是无证的流浪狗。反正我觉得双方都有错。看后续怎么处理吧。

回复7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