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医生出来了,第一件事是…

  • 监督公安部门办理案件和执法活动有外部的检察院和内部的督察部门。    
     1、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2、《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第1·3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警察法》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滥用职权还需要当事人起诉?

回复1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